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的房子,我们婚后过户到男方名下,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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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本案是赠与合同,由此,赠与人明确同意过户到双方名下,应当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否则应当过户到单方名下,因此当然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本案是赠与合同,由此,赠与人明确同意过户到双方名下,应当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否则应当过户到单方名下,因此当然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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