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是怎样开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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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小规模会议居多

秦朝是中国第一个真正大一统的国家,中国古代的很多制度都是在秦朝基础上批判继承的。秦人开会还处于“廷议”阶段,基本就是君王面前,有事说事,没有要求定期召开会议,更没有形成制度。上尊号以及罢侯置守、焚书禁学都是大臣廷议的产物。从有秦一国算起,其开会方式一般有三种:

1、是君臣共同商议,这种情况一般由君主亲自主持,因国有大事难以解决,故集君臣而谋。如“四国(楚、赵、吴、燕)将以攻秦,秦王召群臣、宾客六十人而问焉。”?ブ?凼保??思垂榍厥Γ?卮蠓蚣白笥乙橛谇赝跚啊6杂谇厥欠窠?褐杏氤?一事,张仪与甘茂二人在秦惠王前表现不同的看法。

2、国家有紧急的情况时,王召人而与之议,这种情况一般是与王关系密切且王比较信任的人方可参与其中。如秦惠文王与张仪议关于陈轸,后又召陈轸而与之议。韩上党守将欲以城给秦昭王,昭王召赵胜、赵禹而与之谋。三国(齐、韩、魏)攻秦,入函谷,秦王召问楼缓,又召公子驰而问。秦欲伐齐,齐楚之交善,秦惠王患之,于是召张仪而与之议。

3、朝廷一时无主的情况下,由大臣们自己发起的集议。这种情况一般少有出现,它是大臣把政皇权衰微的一种体现。如秦末年有“阎乐杀二世后,归报赵高,乃悉召诸大臣公子告以诛二世之状,而谋立公子婴。”

从这三种方式可以看出,秦开会的内容是从战争逐渐转变为国家建设上。秦统一六国之前,国家间的战和与外交问题为重点。比如,攻宜阳时,历时五个月也没拿下,樗里疾与公孙衍二人便会到秦王面前争论;司马错与张仪因为伐蜀还是侵韩的问题,也在秦惠王面前商议;晋国饥荒,乞食于秦,秦王就与子桑、百里等商议后决定予晋援助。统一六国后,商议的主要内容先是帝号、尊号等,之后便是对整个国家的有效统治。秦始皇焚书的事情,大臣是有开过会的。陈胜吴广起义时,根据《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记载,秦朝也开过大型会议,谋划对策。总之,由于春秋战国长期的复杂环境,秦十分盛行集体开会。除了现实环境外,也同样具有理论基础,《韩非子》曾云:“毋专信一人而失其都国焉。”“离内远游而忽于谏士,则危身之道也。”“过而不听于忠臣,而独行其意,则灭高名,为人笑之始也。”“力不敌众,智不尽物,与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国。”“人主虽贤,不能独计”等。这足以见韩子反对专听独断而重视集思广益的思想。

当然,秦曾因广开言路崛起于战国之中,最终也因阻塞言路而走向灭亡。诚如贾谊在《过秦论》所云:“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汉朝确立“集议”制度

“集议”一词,最早出现在《史记·晃错传》。《汉书》同传作“杂议”。《匈奴传》作“庭议”。《史记·魏其侯传》又作“朝议”。措辞不同,但实质都差不多。两汉魏晋以来,依所议内容、范围、场所以及历史阶段的不同,集议可分为廷议、朝议、中外朝议、二府议、三府议以及尚书八座、门下议、有司议和专题性会议等类型。

汉朝刚建立是,沿袭了秦朝廷议制度,史书记载为“廷争”或者“廷辩”。汉武帝以后,则发展为中、外朝议。朝议是汉集议制度中最主要的类型,也就是群臣朝见君主时商议国家大事的例行会议。古装剧里的定期上朝,是从西汉孝宣帝开始的,他定下了五日一听事的制度,从此朝议变得相对稳定。

汉朝开会的一大特点,就是分了内外,出现了一种国家机密级别的会议。汉武帝时,朝议分为中朝和外朝。中朝,又称内朝,皇帝常将重大机密问题交由身边的幸臣——中朝官讨论。中朝官一般是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汉武帝十分喜欢一位名叫严助的人,就把他提拔为中大夫,后来让朱买臣、主父偃、东方朔等也入中朝。同时,还有国家元老重臣引入禁中与中朝官一同商议。于是,我们把皇帝身边的近臣以及皇帝指定入省中的腹心之臣范围内的集议概称为中朝议。中朝议在省中诸殿进行,一般属朝廷机密,参议官员如果泄漏省中语是要严加查办的。

西汉御史大夫桑弘羊,曾参与西汉重要会议“盐铁会议”

与中朝相对的是外朝,又叫外廷。《汉书·司马迁传》记载:“乡者、仆亦尝厕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议”。外朝议的官员就是以丞相为首的政府官员,上至三公,下至六百石的议郎、谏大夫、博士。列席会议者还有中朝官员以及特邀人士,如:待诏、学者、致仕大臣等。外朝议的主持者一般是丞相、御史大夫。如果一场会议特别重要,为了显示严肃性,皇帝偶尔也会亲临廷中裁决或主持。比如汉武帝曾主持廷议讨论与匈奴和战问题。有时皇帝也指派中朝官等特使前往监议,如汉宣帝甘露年间,石渠阁会议时就有皇帝使者监议。皇帝通过使者监议、主议,对集议进行情况遥控指挥。

皇帝在召集开会的时候,会规定参会人员的级别和数量,少则几人,多则几百人。官员身份、级别则与会议内容相关,如汉武帝曾诏令儒生五十余人商议封禅之事;汉昭帝时,贤良、文学参加了盐铁会议;到了东汉晚期,连太学生也参与公卿的会议。一般来讲,经常参加集议的还是三公九卿、博士、议郎、大夫等专掌顾问,除此之外的人员如若参加会议,需要先报奏丞相或礼官等。

集议制度是在皇帝严格控制下进行的,只能由皇帝发布诏令举行集议,任何人不得擅自召开公卿会议,否则就会治罪。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垂帘听政的皇太后或顾命大臣或权臣戚宦也有召集开会的事情发生。在集议中或会后,持不同政见者就以驳议的形式陈抒己见。驳议之正确意见也多为皇帝采纳。驳议之制一直盛行于汉晋史上,它的存在体现了集议制度的完备。

魏晋时期,像两汉那样公卿百官几十人乃至四、五百人济济一堂商议国家大事的廷议是不多见的。此时集议的基本形式是皇帝就某一问题要群臣讨论,提出方案,大臣就将自己的意见、建议以奏议的书面形式上呈皇帝以供采择;或是群臣就某一问题商议之后,以奏议的形式上呈皇帝。

忽里台,蒙语,又译作大朝会,曾是大蒙古国时期(1206-1259年)议决国家大事的最高形式。参加忽里台的人员多是蒙古贵族,包括后妃、宗王、亲戚、大臣、将帅、百执事及四方朝附者,讨论的话题主要有推选大汗、出征外国、发布法令、向诸王和功臣分封领地与臣民等事物。1229年的忽里台上,窝阔台被立为大汗,蒙哥在1257年的忽里台上宣布伐宋。

1259年蒙哥汗去世后,忽必烈于1260年宣布即汗位,以汉制建元纪岁,定当年为中统元年,以开平为上都,燕京为中都,后改为上都(今北京)。1271年建国号大元

1260年,中统元年,忽必烈在开平城召开忽里台,宣布即大汗位,开始按中原王朝体制的框架建立政府机构,同时保留了大蒙古国时期的忽里台,并为后代皇帝继承。但是,此时的中央决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改为“堂议”制度,即燕京行中书省和中书省的省内议事。据王恽《中堂事记》,参加堂议的主要是各位相臣,忽必烈郊祀之前常常会关照他们认真议事,“凡内外之务,比还,悉裁定以闻”。议事时诸相“圆坐都省”,议定结果向皇帝奏报,皇帝批准实施,向全国颁诏执行。议事范围则有选官、民政、钞法、军事、立制、省规等军国大政。

但是,不管是忽里台,还是堂议,都有其局限,因此,“百官集议”一度成为中央决策系统中的最高层次。百官集议一般在中书省都堂举行,由宰相主持。当国家遇有重大和复杂的军国政务时,君主在作出最后决定之前,指示中央政府相关机构的主要官员进行讨论,议论所提方案和群臣意见上奏君主,供君主参考。大多数问题经过一次这样的会议就能决定下来,但有些问题就需要反复辩论,也叫“廷辩”,多次会议,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决定方案。到了元代中后期,由于中书省权力膨胀,百官集议式微,逐渐流于形式。从武宗朝起,百官集议的采用频率明显减少,元代中期,皇帝基本仍保持朝廷的最终决策权,百官集议基本也就说说典礼、弭灾之类的东西,即使这样,皇帝也有可能否决。比如1324年,皇帝因为灾异召集百官开会讨论,留守大都的院、台、翰林、集贤等机构官员开会讨论后,奔赴上都向皇帝上奏了洋洋数千言的报告,结果皇帝就回复两个字:“不从。”

与历代的集议制度一样,元代开集体大会的出席人员也会根据会议的具体主题有所调整,范围有大有小。元代更为夸张,有时一些品秩不高,甚至不入官品的人也能参加会议。可能也跟蒙古人不拘小节的气质有关吧。

《盐铁论》刻本

上文曾提过的盐铁会议,召开于西汉昭帝时公元前81年,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一次集议。60余名相当于今天省市一把手的郡国国主推举出地方和基层代表,与以御史大夫桑弘羊为首的驻京高级干部代表,进行当面辩论。会议由时任丞相的田千秋主持,重点议题是讨论汉武帝主政时期国家施政政策的得失。地方和基层代表们对盐铁官营、平准均输、酒类专卖、货币发行等多项政策提出了尖锐批评,强烈要求废除之。桑弘羊深得汉武帝的信任,曾统管中央财政近40年,是这些政策的实际制定者,对“贤能”和“文人”的否定意见不以为然。

会议最后通过了废除全国酒类专卖和关内铁官制度。30年后学者桓宽根据这次会议记录,整理出了著名的古代经济思想文献——《盐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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