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篇经典的爱情小说

要经典的看了会哭的那种我要文章,不要光是名字OK?????麻烦各位了... 要经典的 看了会哭的那种
我要文章,不要光是名字OK?????
麻烦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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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3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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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当我翻开已泛黄的日记本,当我不再回味往事的辛酸与无助时,干瘪的玫瑰花瓣飘落在地板上,零落一地,我没有蹲下将它们拣起,而是呆呆得望着地板,它们好熟悉,又好陌生,它躺在那里,静静地望着我。那是他的眼睛。
它再也没有野火般的绚丽,更没有诱人的芬芳,眼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堆枯槁的废物,怎么会是废物呢?我狠狠得打了自己一个耳光。那是他的魂啊!
来不及与他相约,他却消失在午夜的狂风暴雨中,再也没有回来。在那个近乎让人发狂的夜晚,我蜷缩在墙的一角,看着被雨水打击的窗户,泪水洗礼了我的面庞,我哭喊着,你为什么就丢下我,你为什么就这样得走了呢?你不是说等你考完试了每天都来我家陪我玩吗?你骗我!你不守信用!
爸爸妈妈跑过来,抱住我,紧紧地抱住我,我在爸爸的怀里挣扎着,他走了,他就这样得走了,爸,你知道,我不能没有他啊,爸——妈——我哭得没了力气,我看不清前面的东西,只记得有两双肿得像核桃似的双眼,和撕心裂肺的哭喊。我晕了过去.
只有那朵娇艳欲滴的玫瑰是安安静静的。
(一)
还记得那个暖春,柳条轻拂我桃红的双颊,我站在土丘上,张开双臂,拥抱着大自然,他跑过来,背着手,“猜我后面是什么?”“猜不到。”他将一大束橘黄色的野花举在了头顶,“哇,好漂亮,给我。”我抬起脚尖去抢他手里的花,他又把花藏在身后,我跑到他的身后,他又将花举到了头顶。“你给我,你给我,讨厌!”“就不给你,就不给你。”然后他就跑了,我在后面追。“你给我呀,你真讨厌。”“谁说这花是给你的?就不给你”我们就在碧绿的草地上追逐着,等到跑没了力气,我们坐在了草地上,他掐了一朵最大的,插在我耳后的头发里。“哥,我漂亮吗?”我脸上泛起了红晕。“恩,漂亮,我的妹妹能不漂亮么?”“哥,跟你在一起我真的好幸福。”其实那时侯,他不知道,我最喜欢的花,是玫瑰。
那是八年前的事情了,直到现在仍然记忆犹新。我们把那个野花起了个名字,因为它是橘黄色的,像太阳,我们就叫它太阳花。

(二)
记得有一年初夏,我扎起了羊角辫,我发誓一顶要把头发留的长长的,因为他曾经在我的耳边说过,女孩子应该留长发,就像天使一样飘逸而脱俗。
那天,我跑到他的房间,他正呼呼大睡,我一把掀起他的毛巾被.
“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快起来!”
“干吗呀你,让我再睡一会,烦人。”他半眯着惺忪的双眼,一会儿又闭上了。
“我叫你不起来,我叫你不起来,看我怎么收拾你!!”我把他的毛巾被掀起,扔到了沙发上。
他终于起来了,坐在床上,一脸怒气。
“喂,你存心想整我是不是?说吧,你又要让我陪你干什么去?”
“你妈妈让咱到后山去挖荠菜,中午给咱包饺子吃。你不是天天喊着要吃荠菜饺子么?”
等我说完,他嗖地一下从床上跳起来,“是吗?那太好了,咱们快出发吧。”他连牙齿也没刷,就和我去了后山。
我已经记不得那天到山上挖菜的事情,我只记得,那天,我们到山上捉了一天的蚂蚱,傍晚才回来,挖了一堆野草回家想蒙混过关。结果,被父母狠狠得训斥了一顿。
他与我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只因为我们同住在一座将军楼里,他家住楼上,我家住楼下,他的父母与我父母既是同事,又是同学,也是朋友。所以他是我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也是我童年唯一的伙伴。
他比我大两岁半,我平时都喊他哥哥,他也一直叫我妹妹。在整个将军楼里,我们两家就像一家人一样。
( 三 )
“哥,你的理想是什么?”当我的头发长及腰处,当我已经长成一位娉婷的少女时,哥哥也长成了一个十足的阳光男孩,有着阳光般的笑脸和浅浅的酒窝。
“当一个画家,办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画展,让爱我的人都来欣赏我的作品。妹妹,你的理想呢?”
“我的理想可没你那么远大,我只想开一个鲜花屋,每天与那些可爱的花朵们在一起,简单而惬意。”
“那等我们长大了,用我们自己的双手合资开一家,最美丽的鲜花屋,放上你最爱的花,怎么样?对了,妹妹,你最喜欢什么花?”
是玫瑰。
哥哥以优异的文化分,和对美术与生俱来的痴迷,考入了我们这座城市最好的高中。
而我,还在念初中。
“妹妹,一定要考到这所重点高中来,那样,我又能照顾你了。”
我狠狠得点了点头。
我的学习成绩并非不好,我不否认我天资聪颖,但是我缺乏的是勤奋。在班里,我只是中上游水平。从此,我拼命的学习,只为了能考上一中

(四)
时间过得总是飞快,转眼间我上了初三。
而时间的事情,人们往往都无法意料。
那年元旦,哥哥放了两天假,难得的两天假,他除了陪他的父母以外,剩下的时间全部都给了我。
“哥,我心情不好,能陪我出去走走吗?”
哥不语。他穿好了外套,戴上帽子,和我下了楼。
“哥,老师把我掉到了最后一排,只因为我数学考试没有及格,班主任他是教数学的,他看不惯我,你是知道的,让我学好数学,简直比登天还难。哥,我不想上学了。”
“你说什么?碰到这么点小事情你就这样,你就这样停滞不前,以后上了社会,比这复杂的事情多得很,不就是数学吗?你就不能发个狠,拿出你学语文劲头的一半,让老师对你刮目相看?”哥哥有些生气。
“哥,你是知道的,我————”
“没出息的女孩,你不要再说了,算我白说,枉费了我对你的一片苦心。”哥哥说完,丢下我,径直向前走去,头也不回。
我哭了,我蹲在地上哭了,马路上车来车往,人们都看到了我伤心的样子,我没管那么多,任泪水恣意的流淌,我的眼前已经是模糊一片。有冷风吹来,脸如到割。
“小凡,小凡.......”我听见有人叫我,我揉了揉双眼,看清了,是哥哥,他手持我最爱吃的糖葫芦,在向我招手。我捂着嘴脸跑开了。
“小凡,小凡,不要生气了好吗?”哥哥飞快得追我。听到这话,我跑得更快了。
哥哥没有追上来,以他的速度,平时三步两步就能追上我,我庆幸自己那天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但是我还是下意识的回了一下头。
在我身后不远处,围了好多好多人,在人群中我没看到哥哥,我也走过去,想凑个热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在人群中,我真的没有找到哥哥,我的心里略过一丝不祥的预感,人群中央是一口没有井盖的下水道。我发了疯似的挤进人群,将头探进了井内。
在井中,我发现了哥哥。他的身体扭在下水道那根粗大弯曲的铁管子里,半睁着双眼,一脸痛苦状,他试着站起来。但身子总也动不了。
“哥——”哥哥听到了我的声音,嘴唇抖动了一下,我知道他那是在对我笑。然后,他眉头紧锁,慢慢闭上了眼睛。
“哥,你怎么了,哥,你醒一醒,哥————”我哭喊着,跳进了下水道。
正在这时,救护车来了,医护人员飞快得赶来,他们让我出来,因为井口太小,一下只能去一个人,哥哥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扭在管子里,根本无法将他拽出来,最后,他们用绳子把哥哥捆住,40分钟后,哥哥被拉了上来。
哥哥被抬上了担架,我也进了救护车,救护车急驰。我在车内,哥哥一直都没有醒,任凭我怎么掐他,捶他,他依旧不醒。
...... ......
哥哥被推进了急救室,医生问了我他家的电话,通知了他的父母,我坐在长凳上,眼望着天花板,目光呆滞。一会儿,叔叔阿姨来了,还有我的父母,全来了。他们满眼通红,一个劲地问我经过,我只是蹲在那里,拼命得哭。
20分钟后,急诊室的门打开了,哥哥被推了出来,他们飞快得围住医生,问情况,我不敢与他们前去,我只记得,哥的妈妈当场晕了过去。我不知道情况,我呆若木鸡。
(五)
等我放了寒假,父母才告诉我,哥哥的脊椎摔坏了,腰以下已经没了知觉。天啊,那不就是瘫痪吗?我不敢相信这个事实,我使劲得摇头,“孩子,这是真的,这已经是事实了。”
“不!!!!!这不是真的!!!!!”我哭着跑出了家门,飞快得向医院奔去。
我一个人来到了医院,来到了医院的病房,哥哥很有女人缘,在门口,我就能看到病房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营养品和水果,哥哥的床前围了好多女生。
“哥,我飞快得奔到哥哥的床前,他看到了我,好像没做好准备似的把头梦在了被子里。”
等那帮女生走了,哥哥的头才从被子里钻出来,深深得凝望着我。
我看到了哥哥那张苍白而消瘦的脸。
“哥,对不起。”我偷偷将手伸进他的被子里,狠狠得掐了他的腿肚。
哥哥竟然全无察觉。
在他的面前,我再一次的流下了眼泪。
他用颤抖的双手捧起我的脸,用拇指将我眼角的眼泪擦干,微笑着。
“我的好妹妹,不要哭了,再哭就不漂亮了,哥不怪你,真的。”
“你把我给毁容吧,哥哥,假如这样能换回你的健康,我宁愿被你毁容。”
“傻丫头,我怎么忍心毁你的容呢,我爱你都来不及呢。”
哥哥想和牛奶,我从暖瓶里将牛奶倒出,用枕头把哥哥的枕头垫高,一勺一勺的喂他。可一不小心,我披着的长发滑下来一绺,落在哥哥的脸上,他用手轻轻地把头发别在我的耳后。
“妹妹,你长大了。”我一微笑着给他吹勺里热热的牛奶。忽然,哥哥一把抓住了我拿勺的手,勺里的牛奶洒在了哥哥的被子上,勺子掉在了地上,发出了很清脆的声音。
小凡,我爱你。
哥哥,我也爱你啊。
“你不要再叫我哥哥了好不好,我们根本就没有血缘关系,你一直就叫我哥哥,我一直叫你妹妹,在别人眼里,我们一直就是兄妹。在别人面前我只能和你保持兄妹关系?你知道每当我叫你妹妹的时候,每当你叫我哥哥的时候,我的心有多痛吗?从小到大,我什么都依着你,宠着你,习惯了你的人性,习惯了你的喜怒无常。为什么?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原因只有一,因为,我爱.....”
“哥,你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听。”
“你别在叫我哥哥,我讨厌你叫我哥哥,你走,你给我走!!!!”哥哥发火了。
听到这突如其来的话语,我简直都不敢去相信。疼了我十几年的哥哥,竟然不把我当成他的妹妹,在我的心里,他就是我的哥哥,是我的亲哥哥,在这座城市里我没有亲戚,我把他当成了我唯一的知心伙伴,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任何异性朋友所不能够代替的,我知道,这并不是爱情。
我对他只有亲情。
看着他微微闭上的双眼,我给他掖好了被角。
“言,记着把牛奶给喝了,凉了就不好喝了。”我离开床向门口走去,我能感觉到他火热的眼睛在盯着我,但我没有回头。在门口,我遇到了他的父母,他们让我留下来吃饭,我谢绝了他们。

(六)
我的生日是在一个飘雪的日子,在那一天,我在医院里陪伴着哥哥,没有生日蛋糕,没有五彩的蜡烛,只有哥哥低沉沙哑的嗓音。
今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
这是哥哥经常给我唱的《同桌的你》只是在他的身边,少了他心爱的枣红色吉他。
“小凡,我有一样礼物要送给你。”
“我不要什么礼物,我只要陪在你的身边。”
“傻丫头,礼物在床底下。”
我蹲下身子,在床底下找到了一个盒子,盒子没有包装。
“这是什么?”我问。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我闭上了眼睛,慢慢打开了盖子,一双粉红色的棉靴映入我的眼帘,里子是洁白的羊毛圈。好漂亮。
“小凡。你的脚总是在冬天被冻坏,穿上试试看。”
我把双脚伸进这双美丽的靴子里,我的脚底立即腾起一股暖意,通达全身。
”言,好看吗?”我想起了,哥哥是没办法转身的,所以他看不到我的双脚。
于是,我一屁股坐到了他的病床上,把双脚抬得老高。
“小凡,我眼中的你只属于粉红色,你像粉红一样娇娆,像粉红一样可爱,像粉红一样纯真无邪......”
在那晚病房那氤氲的灯光下,我就这样陪着哥哥聊了很久很久,直到我扒在哥哥的病床上睡着,我的脸上还荡漾着幸福的微笑。
(七)
寒假很快过去了,我又投入到初三紧张的学习生活中。
五月的阳光,照在人的心里,暖暖的,我推着轮椅,和哥哥来到了大桥上,望着阳光下粼粼的河水,哥哥一脸的安详。
“言,我想起了我们小的时候。”暖风吹乱了我的长发。
“是啊,时间过得好快,一晃都十几年了。”哥哥平静的说。
“言,你还是老样子。”
“小凡,你长大了,答应我,你要好好的,一定要好好的。”
“言,你到底要说什么???”
“小凡,明天下午,我就要动手术了,你知道吗?我的大动脉已经转位了,必须要动手术了,但手术的成功率很低,可能连50%都不到,恐怕......”
我用手捂住了哥哥的嘴。“不许胡说,你一向都是教育我要乐观向上的,曾经的你哪里去了?不要多想,你会成功的。”
我双手搭在哥哥的肩膀头,望着平静的湖面。
“小凡,我好幸福。”
哥哥没有再说话,我只记得那天是2002年5月6日。

第2天下午,哥哥被推进了手术室,对于这次手术,医生也没很大的把握,如果这手术不做的话,哥哥的三尖瓣就会闭琐,挨不上三个月。所以,这次手术是在跟死神赌博。
晚上7点多,哥哥被推了出来,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手术过程很成功,很顺利,但需要观察48小时,听到这个消息,全场的人悬着的心总算喘了一口气。
哥哥转到观察病房了,我和护士一起收拾哥哥原先的病床。当我翻开枕头准备给哥哥整理床单的时候,我发现了压在枕头底下的一幅铅笔画,是哥哥画的:一个男孩躺在病床上,一个女孩用勺喂他吃东西,男孩正将女孩滑落下来的一缕头发往女孩的耳后掖。我知道,那男孩是哥哥,那女孩就是我。
哥哥的绘画底子很深,平时他拿水杯的手都会抖个不停,都需要人来喂。而这幅画中,他笔笔铿锵却不失柔软,画面也很干净。在阳光下,我发现画的背面有字,我把画翻了过来,果然有字,字体歪歪斜斜。是给我的一封信————
妹妹:
虽然我不想这么叫你,我也好久没这么叫你了,但在我临走前,我还是该叫你声妹妹。
我知道,在你的心里,我只是你的哥哥,我已经从那天你的眼神中知道了一切,这个结局也是我事先预料到的。但听到你没再叫我哥哥,你知道我有多么的快乐吗?有病在身的人是不会快乐的,更何况我这个废人,可是你知道吗?这半年来,是我和你在一起十几年中最美好最幸福也最短暂的一段时间。你是一个善良的好孩子,你怕伤害我,而采取的善意欺骗,全是因为你在乎我这个哥哥,其实,这我都是知道的,我没有怪过你,真的,自始至终,我都没有怪过你。但我伤心过,我哭过。但后来,我想了想,有你这么个好妹妹,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我没有理由,也没权利,再奢望你什么了。
妹妹,恐怕我不能帮你实现开花屋的愿望了,在梦里,有一个画面出现了无数次,那就是,你在充满着温馨的花屋里,头上戴着花帽子,穿着裙子,在细心的插花,我就在你旁边的桌子上画画。这似乎只能是个梦了,我活不到那一天了,对不起,哥哥没有守住诺言,你应该找一个能陪你共渡一生的男孩来替我实现你的愿望,我就把你交给他了。
妹妹,你瘦了许多,成绩也下降了许多,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我想求你一件事情,长这么大,都是你求我做事,这回,该哥哥我求你了。
你可不可以为了我,做回你原来的自己,做回原来简单的自己,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这几个月,你把自己伪装了起来,你是怕别人伤害你,你在保护你自己,我不想看到你这个样子,答应我,好吗?
因为这次手术,我很可能会永远得离开你,以上都是我想对你说的心里话,对不起,妹妹,我等不到你考上一中,我再也不能帮你补习数学了,现在,唯一能代表我的心的,只有窗台上的那支玫瑰了。它代表着哥哥对你十四年的爱......
让我最后再叫你一声,小凡,我的好妹妹.
哥哥
我含着泪将此信读完。哥哥,你好傻,难道你不知道吗?你手术成功了呀。我来不及抹掉眼泪,跑到窗前。
一朵血红色的玫瑰在阳光下傲然的绽放。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眼泪哗哗得流了下来,像泉水一样涌出,眼前的玫瑰湿润了。

( 八)

我永远都忘不了这一天。2002年5月8日凌晨,天响起了一声惊雷,哥哥因手术后细胞排斥,永远得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没有挨过那短短的48小时。然后就出现了故事刚开头的一幕。
哥哥走了,带着遗憾走了,哥哥没有遗憾,因为他临终前最后的作品被他所爱的女孩永远得珍藏,成为了记忆中的永恒,哥哥没有遗憾,因为他已经把我托付给陪我共渡一生的那个他;哥哥走了,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张言,张扬的哥哥无言得走了;哥哥走了,哥哥真的走了。
我望着被雨打诗的窗户,一遍一遍得喊着哥哥的名字,言哥哥,你怎么就这样得走了呢?
哥哥走了的第二天,我未能送行,我把我辛辛苦苦留的长发剪了,用白色的缎带扎好,递给他哭得没了人样的母亲。“阿姨,哥哥需要我的陪伴。”
就这样,我的长发陪伴着哥哥一起埋入了地下,与哥哥一起长眠。哥哥,妹妹永远都会爱着你的,因为,
百度网友f708b105c
2006-04-20 · TA获得超过17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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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曾经感动千万人的爱!(看完不要哭啊) ★★★★★

姗发现了父亲脸上的泪,他低低地问姗:“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他可靠吗?”姗望着自己的脚尖,点了点头。她听见父亲叹了口气:“好吧,那你们准备结婚吧……”

午夜十分,姗从昏迷中醒来,浑身却一点力气也没有,脑子里空白一片,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仿佛一个世纪般长久,重症病房的呼吸机还在帮助她呼吸,她努力想坐起来,腿脚却很不听使唤。趴在她床边的男人都被异样的声音惊醒,抬起了他的头,喷涌出泪水,撕心地大喊:“大夫,大夫,她醒了,她醒了…”
姗睁大了眼睛,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眼窝深陷,面容憔悴,两鬓泛白,皱纹刻在眉间。姗看着他,亲切在心里弥漫开来,“爸爸……”姗轻轻叫了声。男人愣了一下,猛然紧紧抱住了姗,哽咽着“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昏迷了四年了…”泪水落在姗脸上。
姗的身体还很虚弱,美丽的脸显得有些苍白,对于从前的事情她想不起来,从爸爸那里知道了关于她的故事:她原来是家银行的出纳,有着很爱她的父母,还有一个很爱她的男友,正在婚礼的前个月,银行内部的保安起了歹心,一天中午,在她和另一个同事值班的时候,持枪抢劫了银行。她和同事大声呼救,被保安一人开了一枪,同事当场死亡,姗腹部中枪后仍然和保安博斗,纠缠中头部咂到了窗台。姗的手术整整做了六个小时,尽管极力抢救保住了她的性命,但是因为脑 部受到了强烈的撞击,姗就再也没醒来……姗的母亲受了很大的刺激,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带着无取限的牵挂和遗憾离开了人世。
几年间,父亲四处求医,姗也辗转来到了这个城市的医院,但得到的结论都有是一样的:她醒来的机会几乎是零,就算是醒来,智力也会像几岁的孩子一样。父亲对这个晴天霹雳的结果并没有死心,他四处借钱,哪怕有一点点期望也不放弃。
为了筹措昂贵的医药费,他卖掉了家里的房子,但是很快就所剩无几。为了早点治好姗,节省开支,他白天在建筑工地挥汗如雨地干活,晚上就到医院守着姗,饿了就喝开水就着馒头充饥,困了就在姗的床边打盹,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劳累
也导致了身体的虚弱,但是他有信心,他一定能等到姗睁开眼睛。
经过了一个月的康复治疗后,姗出院了,只是说话还有点含糊,还要在这个城市继续呆下去,定期到医院做复查治疗。父亲带着她租了一间房,白天照顾姗的生活,晚上等姗睡下去后拣些瓶瓶罐罐的,好换来一点微薄的收入。
姗的气色逐渐好了起来,并学会了自己穿衣、自己做饭。
父亲给你买来了小学的课本,一点一点地教她,慢慢地,姗能看书读报了,并且吐字渐渐清晰。复查的时候主治医师惊讶不已,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答应要介绍姗到医院来做清洁工。
命运之神终于慢慢的对姗露出了笑脸。
半年之后,姗的身体终于康复了,并且通过自学学会了很多知识,现在报考了夜校,她想找份好点的工作好好地报答她的父亲。她在医院工作得很勤奋,工作之余还帮助病人的家属。病人和家属都很感激她,知道了她的遭遇后更加吹嘘不已,赞叹他父亲多么的伟大,有点老人更是泪涟涟地叹息:多好的孩子啊,真是命苦啊。姗总是微笑着说:“命运对我已经够好的了,起码我现在还活着。”
温柔善良的姗引起了一个叫凡的年轻医生的好感,他深深被姗的精神所打动,他开始暗暗关心起姗,知道了姗在学习,他就把自己以前的学习资料全部搬到医院给姗,还指导姗学习。经过慢慢的接触,姗也感觉到了凡的许多优点:幽默、善良、博学。两颗心慢慢贴近了,姗觉得幸福已经开始降临了。又是一年过去了。
如果不是那天和凡一起上街,姗可能永远这么幸福下去。
情人节前一天,凡抑制不住的兴奋,因为他决定明天就向珊求婚。中午休息时间,凡和姗走在街头,经过一家银行,凡决定今天就去给姗买一只结婚钻戒,他拉着姗快步走了进去。银行的人不是很多,姗康复之后一直没去过,她记得父亲总是带她绕道而行。大厅里人很少,三两个人办理业务,姗四处看着,记忆深处的东西被触动了,她头痛欲裂,却控制不住地往下想,她记起了那次抢劫,但又从大脑里消失了…… 姗眩晕了,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姗睁天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里,看见凡焦急的眼神。凡握住她的手 :“对不起,姗,我不该带你去那里。对不起……”
姗带着凡回家,凡有点局促不安。父亲应声开门,一开门就紧张地抱住了姗:“姗姗,你去哪里了,急死我了,没什么事情吧,是不是又头痛了,想不起来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父亲这时才看见姗旁边紧张不已的凡,凡上前对他握了握手:“伯父,你好,我是姗的同事。”父亲什么话也没说,转身进了屋里,凡拉着姗跟在后面。
在珊的小房间里,凡真诚地对她父亲说,希望能永远和姗在一起,以后就由他来照顾他们两父女。父亲挥了挥手,半响后说:“你先回去吧,我考虑一下。”
送凡出门后,姗发现以父亲的泪。他低低地问姗:“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他可靠吗?”姗望着自己的脚尖,点了点头。她听见父亲叹了口气:“好吧,那你们准备结婚吧……”
一切都在进行着,姗的脸上整天挂着幸福的微笑,和凡看房子,定家具,婚期渐渐临近。
姗是在结婚前天的早上发现父亲不见了的。她原以为他去了工地,于是就像往常一样父亲放工回来,但是很迟了都不见父亲。在父亲的桌子上,姗发现了一封信,她看到信封上写着 “姗姗亲启”。她皱了皱眉头,犹豫了一下后拆了信。
姗姗:
相信你此刻的心情一定很高兴吧,因为你终于可以披上婚纱,幸福地过半生,爸爸由衷地感到高兴,曾几何时,我也一样有过和你一样幸福的时刻,可惜是那样的短暂。
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了。只要你过得开心、幸福,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我已经去了别的地方,我在你身边只会给你增加负担,我不想这样。凡是个好男人,我相信他能给你幸福,不要找我,我会在远方给你祝福的。
曾经深爱你的爸爸 志刚
珊手里的信渐渐被她握紧,志刚,志刚,她依稀记起,志刚是她相恋了几年的男友。恢复记忆后,姗回到了家乡,找到了自己居住的家,那是银行的宿舍。姗自小由于父母在一次车祸里去世,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来到了这里,单位照顾她,破 例分给了她 一套房子。出事后,单位没有把姗的房子收回,他们都希望姗能重新醒来。回到这里,推开房门,迎面看见了他和志刚的结婚照,照片里的志刚年轻英俊,对着她笑 。天哪, 总算看明白了, 原来四年的艰辛竟然可以将容颜苍老数十年,姗的眼泪慢慢滑落,她感到自己的心被刀一点一点的刺破,心痛弥漫……

★★★★★泪水浸泡的玫瑰 ★★★★★
序:当我翻开已泛黄的日记本,当我不再回味往事的辛酸与无助时,干瘪的玫瑰花瓣飘落在地板上,零落一地,我没有蹲下将它们拣起,而是呆呆得望着地板,它们好熟悉,又好陌生,它躺在那里,静静地望着我。那是他的眼睛。
它再也没有野火般的绚丽,更没有诱人的芬芳,眼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堆枯槁的废物,怎么会是废物呢?我狠狠得打了自己一个耳光。那是他的魂啊!
来不及与他相约,他却消失在午夜的狂风暴雨中,再也没有回来。在那个近乎让人发狂的夜晚,我蜷缩在墙的一角,看着被雨水打击的窗户,泪水洗礼了我的面庞,我哭喊着,你为什么就丢下我,你为什么就这样得走了呢?你不是说等你考完试了每天都来我家陪我玩吗?你骗我!你不守信用!
爸爸妈妈跑过来,抱住我,紧紧地抱住我,我在爸爸的怀里挣扎着,他走了,他就这样得走了,爸,你知道,我不能没有他啊,爸——妈——我哭得没了力气,我看不清前面的东西,只记得有两双肿得像核桃似的双眼,和撕心裂肺的哭喊。我晕了过去.
只有那朵娇艳欲滴的玫瑰是安安静静的。
(一)
还记得那个暖春,柳条轻拂我桃红的双颊,我站在土丘上,张开双臂,拥抱着大自然,他跑过来,背着手,“猜我后面是什么?”“猜不到。”他将一大束橘黄色的野花举在了头顶,“哇,好漂亮,给我。”我抬起脚尖去抢他手里的花,他又把花藏在身后,我跑到他的身后,他又将花举到了头顶。“你给我,你给我,讨厌!”“就不给你,就不给你。”然后他就跑了,我在后面追。“你给我呀,你真讨厌。”“谁说这花是给你的?就不给你”我们就在碧绿的草地上追逐着,等到跑没了力气,我们坐在了草地上,他掐了一朵最大的,插在我耳后的头发里。“哥,我漂亮吗?”我脸上泛起了红晕。“恩,漂亮,我的妹妹能不漂亮么?”“哥,跟你在一起我真的好幸福。”其实那时侯,他不知道,我最喜欢的花,是玫瑰。
那是八年前的事情了,直到现在仍然记忆犹新。我们把那个野花起了个名字,因为它是橘黄色的,像太阳,我们就叫它太阳花。

(二)
记得有一年初夏,我扎起了羊角辫,我发誓一顶要把头发留的长长的,因为他曾经在我的耳边说过,女孩子应该留长发,就像天使一样飘逸而脱俗。
那天,我跑到他的房间,他正呼呼大睡,我一把掀起他的毛巾被.
“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快起来!”
“干吗呀你,让我再睡一会,烦人。”他半眯着惺忪的双眼,一会儿又闭上了。
“我叫你不起来,我叫你不起来,看我怎么收拾你!!”我把他的毛巾被掀起,扔到了沙发上。
他终于起来了,坐在床上,一脸怒气。
“喂,你存心想整我是不是?说吧,你又要让我陪你干什么去?”
“你妈妈让咱到后山去挖荠菜,中午给咱包饺子吃。你不是天天喊着要吃荠菜饺子么?”
等我说完,他嗖地一下从床上跳起来,“是吗?那太好了,咱们快出发吧。”他连牙齿也没刷,就和我去了后山。
我已经记不得那天到山上挖菜的事情,我只记得,那天,我们到山上捉了一天的蚂蚱,傍晚才回来,挖了一堆野草回家想蒙混过关。结果,被父母狠狠得训斥了一顿。
他与我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只因为我们同住在一座将军楼里,他家住楼上,我家住楼下,他的父母与我父母既是同事,又是同学,也是朋友。所以他是我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也是我童年唯一的伙伴。
他比我大两岁半,我平时都喊他哥哥,他也一直叫我妹妹。在整个将军楼里,我们两家就像一家人一样。
( 三 )
“哥,你的理想是什么?”当我的头发长及腰处,当我已经长成一位娉婷的少女时,哥哥也长成了一个十足的阳光男孩,有着阳光般的笑脸和浅浅的酒窝。
“当一个画家,办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画展,让爱我的人都来欣赏我的作品。妹妹,你的理想呢?”
“我的理想可没你那么远大,我只想开一个鲜花屋,每天与那些可爱的花朵们在一起,简单而惬意。”
“那等我们长大了,用我们自己的双手合资开一家,最美丽的鲜花屋,放上你最爱的花,怎么样?对了,妹妹,你最喜欢什么花?”
是玫瑰。
哥哥以优异的文化分,和对美术与生俱来的痴迷,考入了我们这座城市最好的高中。
而我,还在念初中。
“妹妹,一定要考到这所重点高中来,那样,我又能照顾你了。”
我狠狠得点了点头。
我的学习成绩并非不好,我不否认我天资聪颖,但是我缺乏的是勤奋。在班里,我只是中上游水平。从此,我拼命的学习,只为了能考上一中

(四)
时间过得总是飞快,转眼间我上了初三。
而时间的事情,人们往往都无法意料。
那年元旦,哥哥放了两天假,难得的两天假,他除了陪他的父母以外,剩下的时间全部都给了我。
“哥,我心情不好,能陪我出去走走吗?”
哥不语。他穿好了外套,戴上帽子,和我下了楼。
“哥,老师把我掉到了最后一排,只因为我数学考试没有及格,班主任他是教数学的,他看不惯我,你是知道的,让我学好数学,简直比登天还难。哥,我不想上学了。”
“你说什么?碰到这么点小事情你就这样,你就这样停滞不前,以后上了社会,比这复杂的事情多得很,不就是数学吗?你就不能发个狠,拿出你学语文劲头的一半,让老师对你刮目相看?”哥哥有些生气。
“哥,你是知道的,我————”
“没出息的女孩,你不要再说了,算我白说,枉费了我对你的一片苦心。”哥哥说完,丢下我,径直向前走去,头也不回。
我哭了,我蹲在地上哭了,马路上车来车往,人们都看到了我伤心的样子,我没管那么多,任泪水恣意的流淌,我的眼前已经是模糊一片。有冷风吹来,脸如到割。
“小凡,小凡.......”我听见有人叫我,我揉了揉双眼,看清了,是哥哥,他手持我最爱吃的糖葫芦,在向我招手。我捂着嘴脸跑开了。
“小凡,小凡,不要生气了好吗?”哥哥飞快得追我。听到这话,我跑得更快了。
哥哥没有追上来,以他的速度,平时三步两步就能追上我,我庆幸自己那天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但是我还是下意识的回了一下头。
在我身后不远处,围了好多好多人,在人群中我没看到哥哥,我也走过去,想凑个热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在人群中,我真的没有找到哥哥,我的心里略过一丝不祥的预感,人群中央是一口没有井盖的下水道。我发了疯似的挤进人群,将头探进了井内。
在井中,我发现了哥哥。他的身体扭在下水道那根粗大弯曲的铁管子里,半睁着双眼,一脸痛苦状,他试着站起来。但身子总也动不了。
“哥——”哥哥听到了我的声音,嘴唇抖动了一下,我知道他那是在对我笑。然后,他眉头紧锁,慢慢闭上了眼睛。
“哥,你怎么了,哥,你醒一醒,哥————”我哭喊着,跳进了下水道。
正在这时,救护车来了,医护人员飞快得赶来,他们让我出来,因为井口太小,一下只能去一个人,哥哥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扭在管子里,根本无法将他拽出来,最后,他们用绳子把哥哥捆住,40分钟后,哥哥被拉了上来。
哥哥被抬上了担架,我也进了救护车,救护车急驰。我在车内,哥哥一直都没有醒,任凭我怎么掐他,捶他,他依旧不醒。
...... ......
哥哥被推进了急救室,医生问了我他家的电话,通知了他的父母,我坐在长凳上,眼望着天花板,目光呆滞。一会儿,叔叔阿姨来了,还有我的父母,全来了。他们满眼通红,一个劲地问我经过,我只是蹲在那里,拼命得哭。
20分钟后,急诊室的门打开了,哥哥被推了出来,他们飞快得围住医生,问情况,我不敢与他们前去,我只记得,哥的妈妈当场晕了过去。我不知道情况,我呆若木鸡。
(五)
等我放了寒假,父母才告诉我,哥哥的脊椎摔坏了,腰以下已经没了知觉。天啊,那不就是瘫痪吗?我不敢相信这个事实,我使劲得摇头,“孩子,这是真的,这已经是事实了。”
“不!!!!!这不是真的!!!!!”我哭着跑出了家门,飞快得向医院奔去。
我一个人来到了医院,来到了医院的病房,哥哥很有女人缘,在门口,我就能看到病房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营养品和水果,哥哥的床前围了好多女生。
“哥,我飞快得奔到哥哥的床前,他看到了我,好像没做好准备似的把头梦在了被子里。”
等那帮女生走了,哥哥的头才从被子里钻出来,深深得凝望着我。
我看到了哥哥那张苍白而消瘦的脸。
“哥,对不起。”我偷偷将手伸进他的被子里,狠狠得掐了他的腿肚。
哥哥竟然全无察觉。
在他的面前,我再一次的流下了眼泪。
他用颤抖的双手捧起我的脸,用拇指将我眼角的眼泪擦干,微笑着。
“我的好妹妹,不要哭了,再哭就不漂亮了,哥不怪你,真的。”
“你把我给毁容吧,哥哥,假如这样能换回你的健康,我宁愿被你毁容。”
“傻丫头,我怎么忍心毁你的容呢,我爱你都来不及呢。”
哥哥想和牛奶,我从暖瓶里将牛奶倒出,用枕头把哥哥的枕头垫高,一勺一勺的喂他。可一不小心,我披着的长发滑下来一绺,落在哥哥的脸上,他用手轻轻地把头发别在我的耳后。
“妹妹,你长大了。”我一微笑着给他吹勺里热热的牛奶。忽然,哥哥一把抓住了我拿勺的手,勺里的牛奶洒在了哥哥的被子上,勺子掉在了地上,发出了很清脆的声音。
小凡,我爱你。
哥哥,我也爱你啊。
“你不要再叫我哥哥了好不好,我们根本就没有血缘关系,你一直就叫我哥哥,我一直叫你妹妹,在别人眼里,我们一直就是兄妹。在别人面前我只能和你保持兄妹关系?你知道每当我叫你妹妹的时候,每当你叫我哥哥的时候,我的心有多痛吗?从小到大,我什么都依着你,宠着你,习惯了你的人性,习惯了你的喜怒无常。为什么?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原因只有一,因为,我爱.....”
“哥,你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听。”
“你别在叫我哥哥,我讨厌你叫我哥哥,你走,你给我走!!!!”哥哥发火了。
听到这突如其来的话语,我简直都不敢去相信。疼了我十几年的哥哥,竟然不把我当成他的妹妹,在我的心里,他就是我的哥哥,是我的亲哥哥,在这座城市里我没有亲戚,我把他当成了我唯一的知心伙伴,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任何异性朋友所不能够代替的,我知道,这并不是爱情。
我对他只有亲情。
看着他微微闭上的双眼,我给他掖好了被角。
“言,记着把牛奶给喝了,凉了就不好喝了。”我离开床向门口走去,我能感觉到他火热的眼睛在盯着我,但我没有回头。在门口,我遇到了他的父母,他们让我留下来吃饭,我谢绝了他们。

(六)
我的生日是在一个飘雪的日子,在那一天,我在医院里陪伴着哥哥,没有生日蛋糕,没有五彩的蜡烛,只有哥哥低沉沙哑的嗓音。
今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
这是哥哥经常给我唱的《同桌的你》只是在他的身边,少了他心爱的枣红色吉他。
“小凡,我有一样礼物要送给你。”
“我不要什么礼物,我只要陪在你的身边。”
“傻丫头,礼物在床底下。”
我蹲下身子,在床底下找到了一个盒子,盒子没有包装。
“这是什么?”我问。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我闭上了眼睛,慢慢打开了盖子,一双粉红色的棉靴映入我的眼帘,里子是洁白的羊毛圈。好漂亮。
“小凡。你的脚总是在冬天被冻坏,穿上试试看。”
我把双脚伸进这双美丽的靴子里,我的脚底立即腾起一股暖意,通达全身。
”言,好看吗?”我想起了,哥哥是没办法转身的,所以他看不到我的双脚。
于是,我一屁股坐到了他的病床上,把双脚抬得老高。
“小凡,我眼中的你只属于粉红色,你像粉红一样娇娆,像粉红一样可爱,像粉红一样纯真无邪......”
在那晚病房那氤氲的灯光下,我就这样陪着哥哥聊了很久很久,直到我扒在哥哥的病床上睡着,我的脸上还荡漾着幸福的微笑。
(七)
寒假很快过去了,我又投入到初三紧张的学习生活中。
五月的阳光,照在人的心里,暖暖的,我推着轮椅,和哥哥来到了大桥上,望着阳光下粼粼的河水,哥哥一脸的安详。
“言,我想起了我们小的时候。”暖风吹乱了我的长发。
“是啊,时间过得好快,一晃都十几年了。”哥哥平静的说。
“言,你还是老样子。”
“小凡,你长大了,答应我,你要好好的,一定要好好的。”
“言,你到底要说什么???”
“小凡,明天下午,我就要动手术了,你知道吗?我的大动脉已经转位了,必须要动手术了,但手术的成功率很低,可能连50%都不到,恐怕......”
我用手捂住了哥哥的嘴。“不许胡说,你一向都是教育我要乐观向上的,曾经的你哪里去了?不要多想,你会成功的。”
我双手搭在哥哥的肩膀头,望着平静的湖面。
“小凡,我好幸福。”
哥哥没有再说话,我只记得那天是2002年5月6日。

第2天下午,哥哥被推进了手术室,对于这次手术,医生也没很大的把握,如果这手术不做的话,哥哥的三尖瓣就会闭琐,挨不上三个月。所以,这次手术是在跟死神赌博。
晚上7点多,哥哥被推了出来,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手术过程很成功,很顺利,但需要观察48小时,听到这个消息,全场的人悬着的心总算喘了一口气。
哥哥转到观察病房了,我和护士一起收拾哥哥原先的病床。当我翻开枕头准备给哥哥整理床单的时候,我发现了压在枕头底下的一幅铅笔画,是哥哥画的:一个男孩躺在病床上,一个女孩用勺喂他吃东西,男孩正将女孩滑落下来的一缕头发往女孩的耳后掖。我知道,那男孩是哥哥,那女孩就是我。
哥哥的绘画底子很深,平时他拿水杯的手都会抖个不停,都需要人来喂。而这幅画中,他笔笔铿锵却不失柔软,画面也很干净。在阳光下,我发现画的背面有字,我把画翻了过来,果然有字,字体歪歪斜斜。是给我的一封信————
妹妹:
虽然我不想这么叫你,我也好久没这么叫你了,但在我临走前,我还是该叫你声妹妹。
我知道,在你的心里,我只是你的哥哥,我已经从那天你的眼神中知道了一切,这个结局也是我事先预料到的。但听到你没再叫我哥哥,你知道我有多么的快乐吗?有病在身的人是不会快乐的,更何况我这个废人,可是你知道吗?这半年来,是我和你在一起十几年中最美好最幸福也最短暂的一段时间。你是一个善良的好孩子,你怕伤害我,而采取的善意欺骗,全是因为你在乎我这个哥哥,其实,这我都是知道的,我没有怪过你,真的,自始至终,我都没有怪过你。但我伤心过,我哭过。但后来,我想了想,有你这么个好妹妹,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我没有理由,也没权利,再奢望你什么了。
妹妹,恐怕我不能帮你实现开花屋的愿望了,在梦里,有一个画面出现了无数次,那就是,你在充满着温馨的花屋里,头上戴着花帽子,穿着裙子,在细心的插花,我就在你旁边的桌子上画画。这似乎只能是个梦了,我活不到那一天了,对不起,哥哥没有守住诺言,你应该找一个能陪你共渡一生的男孩来替我实现你的愿望,我就把你交给他了。
妹妹,你瘦了许多,成绩也下降了许多,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我想求你一件事情,长这么大,都是你求我做事,这回,该哥哥我求你了。
你可不可以为了我,做回你原来的自己,做回原来简单的自己,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这几个月,你把自己伪装了起来,你是怕别人伤害你,你在保护你自己,我不想看到你这个样子,答应我,好吗?
因为这次手术,我很可能会永远得离开你,以上都是我想对你说的心里话,对不起,妹妹,我等不到你考上一中,我再也不能帮你补习数学了,现在,唯一能代表我的心的,只有窗台上的那支玫瑰了。它代表着哥哥对你十四年的爱......
让我最后再叫你一声,小凡,我的好妹妹.
哥哥
我含着泪将此信读完。哥哥,你好傻,难道你不知道吗?你手术成功了呀。我来不及抹掉眼泪,跑到窗前。
一朵血红色的玫瑰在阳光下傲然的绽放。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眼泪哗哗得流了下来,像泉水一样涌出,眼前的玫瑰湿润了。

( 八)

我永远都忘不了这一天。2002年5月8日凌晨,天响起了一声惊雷,哥哥因手术后细胞排斥,永远得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没有挨过那短短的48小时。然后就出现了故事刚开头的一幕。
哥哥走了,带着遗憾走了,哥哥没有遗憾,因为他临终前最后的作品被他所爱的女孩永远得珍藏,成为了记忆中的永恒,哥哥没有遗憾,因为他已经把我托付给陪我共渡一生的那个他;哥哥走了,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张言,张扬的哥哥无言得走了;哥哥走了,哥哥真的走了。
我望着被雨打诗的窗户,一遍一遍得喊着哥哥的名字,言哥哥,你怎么就这样得走了呢?
哥哥走了的第二天,我未能送行,我把我辛辛苦苦留的长发剪了,用白色的缎带扎好,递给他哭得没了人样的母亲。“阿姨,哥哥需要我的陪伴。”
就这样,我的长发陪伴着哥哥一起埋入了地下,与哥哥一起长眠。哥哥,妹妹永远都会爱着你的,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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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人

玛格丽特·杜拉斯

我已经上了年纪,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个男人朝我走过来。他在做了一番自我介绍之后对我说:“我始终认识您。大家都说您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而我是想告诉您,依我看来,您现在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您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今天这副被毁坏的容颜更使我喜欢。”
我常常忆起这个只有我自己还能回想起而从未向别人谈及的形象。它一直在那里,在那昔日的寂静之中,令我赞叹不止。这是所有形象中最使我惬意、也是我最熟悉、最为之心荡神驰的一个形象。

在我的生命中,青春过早消逝。在我十八岁的时候,繁花似锦的年华早就枯萎凋零。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之间,我的容貌朝着一个意料之外的方向发展。十八岁的时候我就衰老了。我不知道是否每个人都是这样,我从来也没有打听过。似乎有人对我说过,当你正在经历一生中最年轻、最受赞美的年华时,这段时光的突然推进有时会使你感到吃惊。这种衰老来得太唐突了。我眼看着我的相貌日渐衰老,我那线条的比例也随之改变,眼睛变得更大,嘴巴更加突出,额头也刻下一道道深深的皱纹。我对此并没有感到惊恐,相反,我是带着一种似乎象是追求小说中情节发展的兴趣去观察我那衰老的面容的。那时我同样也晓得我并没有弄错,我相信总有一天这种衰老会缓慢下来,恢复正常的速度。那些在我十七岁回法国时认识我的人,在两年以后,即我十九岁时重新见到我时都感到惊奇。后来我终于保留下了那副新的面孔。它曾经是我的面孔。当然它还会衰老下去,不过其速度毕竟要比原先缓慢一些。我现在有一副面容衰老、布满枯深皱纹的面孔。可它却不象某些容貌清秀的面孔那样骤然沉陷下去,它依旧保留着原来的轮廓,只不过质地被毁坏罢了。我有一张被毁坏的脸庞。我还能跟你说些什么呢?我那时才十五岁半。
那是在湄公河的渡船上。
这个形象在整个渡江的过程一直存在着。
我才十五岁半,在那个国土上并没有四季之分,我们正处在那唯一的季节中,炎热而又单调,我们正处于地球上狭长的热带地区,没有春天,没有更新。

我在西贡一所国立寄宿学校里住宿。我只是在那里睡觉、吃饭,但我在外面一所法国中学念书。我的母亲是一位小学教师,她希望她的小女儿能够接受中等教育。对你来说,你应该上中学。这对母亲来说已经是心满意足了,可女儿却再也不以此为满足。先上完中学,然后再争取得到中学数学教师的学衔。自从我开始上学,就一直听妈妈唠叨这句口头禅。我从来没有想象过我会逃避数学教师学衔考试这一关,我很高兴能让妈妈有这个盼头。我总是看到妈妈无时不在为她的孩子以及她自己的前途而操心。到了那一天,当她再也无法望子成龙时,她也只好另做打算,虽说孩子们没有多大的出息,但也总算是那么回事,他们也算尽了自己的职责,没有虚度年华。我还记得小哥哥(指作者的二哥)学习会计课的事。他学的是函授学校的教材,任何年龄、任何程度都可以学。母亲常说,应该好好追上去。小哥哥补习数学最多能持续三天,从来也坚持不了四天,没有,从来没有。每当搬家的时候,小哥哥就得辍学。于是他只好到另外的学校里从头开始。母亲整整坚持了十年之久让小哥哥选学课程,到底也没有学出什么名堂来。就在哥哥不在的时候,妈买下了一块租地,这可是一种冒险,不过对我们两人来说也没有什么可怕的。

我常听说我之所以过早地衰老是由于整个童年时期受阳光强烈照射的缘故。但我从来就不相信这种说法。也有人对我说过穷人的孩子爱多思。不过,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由于严重的饥馑而造成少年老成的现象是有的,但并非我们这些人,我们从没有挨过饿,因为我们是白人的孩子,我们曾经为此而感到羞耻,虽然我们也卖过自己的家具,但我们并没挨过饿,我们还雇过一个佣人,虽然有时我们倒也真的吃过一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吃过水鸟,吃过凯门鳄,不过这些脏东西也是仆人替我们煮好的,并且是由他伺候我们吃的。我们有时也拒绝吃这些东西,因为我们可以摆阔而不想吃。不,当我十八岁的时候,突然发生了一件事(指作者的大哥把她奸污了),使我在这个年龄更加枯干、衰老。事情是在夜里发生的。我当时真害怕我自己,也害怕上帝。只是到了白天,我才不那么害怕,死亡也不显得那么严重。但是死神的魔影仍不离开我。当时我真想把我哥哥杀了,真想把他杀掉。我真想制服他,就是一次也罢,然后看着他死去。那是为了当着我母亲的面,除掉一件她心爱的东西,就是她这个儿子,他恩将仇报,他惩罚母亲却是因为母亲对他如此厚爱,同时,我想也是为了从哥哥的手里拯救出小哥哥的生命。哥哥可以说是小哥哥身上一块遮着阳光的黑布,是一个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人。他虽属人类,却行禽兽之道,在我的小哥哥有生之时,他无时无刻不在他的生活中制造恐怖,而当这恐怖及他的心灵的时候,遂即令其丧生。(作者的二哥在二十七岁时因病死去。她认为二哥是因为长期受大哥恐吓致死的。)

我对我家里人的描写已经花了许多笔墨,不过当我描写他们的时候,我的母亲和我的兄弟还活在世上,可我只围绕着他们,围绕着这些事情来描写,并不直接破笔其中的底细。

我一生的历史是不存在的,的确不存在。从来就没有什么重点,没有道路,也没有线索。有些宽阔的地方会让人们以为那里必定有人存在,这不是真的,其实那里一个人也没有。我年轻时那一丁点儿故事我已经多少写过一些了,我想说的就是那段依稀可辩的历史,我所说的正是这个故事,也就是我那段过河的故事。不过我这里所写的既不相同又却一样。从前,我所说的是那些明亮的时光,那些被照亮的时刻。而这里我要说的是那同一青春里被隐藏的时光,我将通过某些事实,某些感情,某些事件把这段历史挖掘出来。我是在一个使我十分害羞的环境中开始我的写作生涯的。那个时候为他们所写的东西还是合乎道德的。可现在写起东西来似乎就再也没有那么多讲究了。有些时候我也懂得这个道理:如果思路不清的话,桩桩往事就会混淆在一起,假如是出于虚荣心,随风飘荡的话,那么写出来的东西必将一文不值;有些时候,我也懂得这个道理:如果思路不清的话,所有的事物就会被一种无可名状的溶剂化为一体,这时写出来的东西充其量不外是一篇广告。但是,我往往缺乏主见,我觉得所有的场地都敞开了,再也没有墙壁,使得你落笔之后就无法寻找藏身之处,不知如何收场,如何表达,并且让你那些有失统的言行不再受人尊敬。不过,在此以前,我并没有想那么多。

现在我看到当我还很年轻的时候,十八岁,甚至十五岁,我的脸上就挂着后来人到中年,酗酒成疾而颜容尽毁的先兆性痕迹。对我来讲,酒完成了上帝所没有的功能,它还会杀我,杀人。我这张酗酒的面孔早在酗酒之前就有了。酒只不过起了公认的作用。我自己早就有好酒的愿望,这一点我和别人一样,原先就知道了,只不过这种嗜好来早了。这如同我身上早就有情欲的愿望一样。我在十五岁的时候脸上就挂着享乐的模样。可我当时还不懂得什么是享乐。我的这副面孔实在太明显了。恐怕妈妈早就看出来了。我的两个哥哥也看得出来。对我来说,一切就是这样,从我这张外在的、疲乏不堪的面庞和这双过早带有黑圈的眼睛开始的。

十五岁半,这正是人生过渡的年华。每当我旅行回到西贡的时候,尤其是当我乘车旅行的时候,我总要在这里乘船过渡。那天早上,我在沙沥搭车,妈妈是那里一所女子学校的校长,当时正是学校假期结束的时候,我再也记不起是哪个假期。我到妈妈工作的那间小小的屋子里度假。那天我正要返回西贡那所寄宿学校去。当地人乘坐的客车是在沙沥市广场发车的。和往常一样,妈妈送我上车,并把我托咐给司机,她向来是把我托咐给西贡客车的司机,以便面对万一路上发生了什么事故,火灾、强奸、海盗的袭击以及轮渡半途抛锚等事故时好对我有所照顾。和往常一样,司机让我坐在前面,挨着他的身边,这个座位是专门留给白人坐的。

就是在这次旅途中,那个形象清楚地呈现出来了,它本来可以画得更清楚,更完整,它本来可以保存下来,本来也可以拍下一张照片,就象在别的地方拍下其他的照片一样。可惜没有给这个形象留下一个镜头。也许是由于眼光过于浅薄而没有产生留下一个镜头的动作。如果能早预料到这次过河事件对我的一生将是如此重要的话,这个形象原该收入镜头而保存下来。然而,正当这个形象出现的时候,人们甚至还没感觉到它的存在。只有上帝才认识它。因此,这个形象也只能如此而已,也许它根本就不存在。它被疏忽了。它被遗忘了。它并没能脱胎而出,没有露出清晰完整的轮廓。可这正是它美的所在,绝对的美,是美的化身。

就在乘渡船横渡湄公河的一条支流时,我从客车上走下来。这条渡船往返于永隆和沙沥两地之间。在交趾支那南方的一片泥和稻田的辽阔平原——“鸟乡”平原我下了车,我向着船舷走过去,观看着眼前的河流。妈妈曾经对我说,我一辈子再也看不到象湄公河和它的支流这样美丽、壮观而又汹涌澎湃的河流。这些河流注入大海,这些水乡的土地也将消失在大海的胸怀之中。在这一望无际的平坦土地上,这些江河水流湍急,仿佛大地是倾斜的,河水直泻而下。每当汽车爬上轮渡的时候,我总是要从汽车上走下来,哪怕是在夜间过河也得一样下车,因为我总是害怕,害怕那渡船的拉绳折断而把我们漂泊到海洋里。在那急流旋涡之中,我看到了我性命的末日。流水是如此无情,它可以带走一切,无论是石头、还是教堂、甚至连整座城市也都难以幸免。在大河的流水深处,正掀起一阵风暴,阵阵狂风相互撕打。

我穿着一件真丝的连衣裙,它已经破旧不堪,几乎是透明的。从前这件连衣裙是妈妈的,有一天她不想再穿它了,因为嫌它过于透亮,所以把它给了我。这是一件无袖的、袒胸露肩的连衣裙。那真丝是茶色的,在当时是一种十分流行的颜色。这是我所记得的唯一一条连衣裙。我觉得它很合身。我在腰部系了一条皮带,也许那是我哥哥的一条皮带。我已经记不得当年穿过什么鞋,我只记得那几条穿过的裙子。我常常光着脚丫穿着一双布拖鞋,我指的是在我到西贡上中学之前的情况。自从我上了中学以后,当然我是一直穿鞋的。那一天,我该穿上这双少有的金丝高跟鞋。那天因为我找不到别的鞋可穿,所以就把它穿上了。这是妈妈给我买的处理品中的处理品。我穿着这双金丝鞋上中学去。我上中学穿着这双缀有用废金丝编成的小图案的鞋上中学去。这是我自己的意愿。我只穿得惯这双鞋,甚至现在还是如此,这双高跟鞋是我有生以来头一双皮鞋,它很漂亮,超过以前我穿过的所有为了跑步、玩耍而穿的平底白布鞋。

可是那一天,并不是因这双皮鞋使小姑娘打扮得奇装异服。出奇的是那一天姑娘头上戴着一顶平边男帽,一顶玫瑰红色的软毡帽,上面围着一条很宽的黑色饰带。
正是这顶帽子使得姑娘变成一个不伦不类的形象。
这顶帽子到底是怎么落到我手里的,我现在已经忘掉了。我也记不清是谁给我的。我想可能是妈妈依我的要求给我买的,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帽子是处理品中的处理品。为什么会买这么一顶帽子呢?在那个时候,在这块殖民地中,没有一个女人,没有一个姑娘会戴这种男式毡帽。这连当地的妇女也不戴。事情可能是这样发生的:为了开玩笑,我试戴了一下这顶帽子,就这样,我在帽商的镜子里照了照,我发现:在这顶男式帽子下面,我那不讨人喜欢的单薄身段,那种孩童的缺陷,立即变成了另一副模样。她再也不是自然界中粗暴和倒霉的角色,恰恰相反,这种选择使她变成了另外一个不同的人,这是一种明智的选择。突然间,有人喜欢她了。突然间,我也发现我已经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在外面令人刮目相看的人。她将为大家所有,在众目睽睽之下溶化在城市里的人流之中,溶化在公路上,溶化在欲望之中。戴着这顶帽子,我再也不和它分离,我有了这顶令我属于它的帽子,我再也不离开它。对于我那双皮鞋来说,情况也该有所相似,但仅次于帽子,可这双鞋和这顶帽子却是矛盾和不协调的,正象这顶帽子和我那瘦弱的躯体不相称一样。因此对我来说,这双鞋也是最合适不过的了。我同样也不会抛弃它,在外面,不论是什么天气,不论是什么场合,我总是随时随地穿着这双鞋,戴着这顶帽,就是进城也是这番打扮。

我找出一张我儿子二十岁时的照片。是他和他的朋友艾丽卡和伊丽莎白·莱纳尔在加利福尼亚拍的。他瘦得很,看上去就象一个乌干达的白种人。我发现他带着一丝傲慢的微笑,有点不在乎的样子。他想装出一副瘦弱书生的怪模样自鸣得意。可以说,这张照片和当年渡船上那位没有留影的姑娘的形象极为相似。

给我买下这顶带着宽边黑饰带子的平边帽的女人就是她,就是某张相片里的这个女人,她就是我的母亲。我从这张相片里要比从其他较近期的相片里更容易把她认出来。这张照片是在河内“小湖”边上一幢房子的院子里拍的。母亲和她的孩子们都在一起,我当时只有四岁。妈妈就坐在我们中间。可以看得出来,妈妈是多么难受,她毫无笑容,似乎在不耐烦地等着相片快点拍完。从她那疲乏不堪的神态,从她那过于简朴的衣着,从她那迟钝无神的眼光,我知道当时正是酷暑天,妈妈精疲力竭,烦躁不安。不过,我是从我们这些孩子寒酸的穿着想起当年母亲有时精神状态不正常的情形的。就在照片里的这个年龄,我们就已经懂得她犯病的征兆,她常常会突然间就不懂得给我们梳洗,不会给我们穿衣服,有时甚至想不起来给我们做饭。母亲几乎天天犯着这种对生活完全丧失信心的毛病,这毛病有时持续很久,有时到了夜里就消失了。算我走运,碰上这么一位绝望的妈妈,而她的绝望是如此彻底,就连生活中高兴的事,不管如何强烈,也往往难于令她完全驱散脸上的愁云,让她消遣散心。我一直不了解是什么缘故使得妈妈如此疏远我们。那一次,也许就是因为妈妈糊涂了才会买下这幢房子——相片上的这幢房子——一幢我们毫不需要的房子,尤其是当时父亲已经病得很厉害,没过几个月的功夫就去世了。莫非她刚刚知道自己也染上了父亲那种致命的疾病?事物往往是巧合的。我所不明白的是妈妈所遭受的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打击,使得她对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这一点恐怕妈妈自己也不晓得。莫非是因为父亲危在旦夕?抑或是她自己青春的消遁?是怀疑当年这档婚事?怀疑这个丈夫?怀疑这些孩子?或者是因为她所有的财产已经化为乌有?

母亲的这种病态日复一日,天天如此。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该是多么粗暴唐突。在每一天的某一个时刻,她就会顿时陷入失望的绝境之中,然后紧接着就是无法入睡,或百无聊赖,无所事事。有时又恰恰相反,情绪一来竟买起房子,搬搬家,有时则又大发脾气。正是由于她这个脾气,经常使她疲惫不堪,所以有些时候,她俨然象一位爱摆阔的王后,问她要什么,给她什么她就要什么,所以就这样无缘无故地买下“小湖”边上的这幢房子。这并非因为父亲奄奄一息而另想出路,也不是因为女儿爱戴那顶平边帽子和那双饰有金丝的皮鞋招摇过市而需易地而居,什么原因也没有,她就这么一个人,浑浑噩噩,糊涂至死。

我从来没有在电影里看过这些头上戴着一样的平边帽,胸前垂着两条辫子的印第安人。那一天我也有两条辫子,我没有和往常一样把它往上撩起,只是我那天梳的辫子和往常不一样。我也和这些在电影里从没有见过的女人一样,身前拖着两条长长的辫子,不过那是两根小孩的辫子。自从我有了这顶帽子以后,为了能够把它戴上,我再也不把头发撩起。自从某些时候以来,我把头发梳理得很紧、很紧,我把它往后梳,尽量把它压平,好让别人看起来我的头发并不那么厚。每天晚上我总要梳梳头,并且在睡觉以前按妈妈教我那样重新梳理一下。我的头发又粗又软,是一头令人伤感的齐胸长的赤色的头发。人们常说这头发是我最漂亮的地方,按我的理解,这只不过是人他们想说我的长相并不漂亮罢了。这头出色的头发在我二十三岁的时候,也就是离开母亲五年之后,在巴黎我把它剪掉了。我说:剪吧!理发师就给剪了。只需一剪刀就全部给剪下来了,为了让发脚整齐,那冰凉的剪子几乎从我脖子上擦过。头发掉在地上,理发师问我要不要自己的头发,如果要,他可以替我包起来。我说不要。从此以后,再也没听人说过我有一头美丽的头发,我说的是人们再也没有象从前我剪发之前说得那么好听,只是说:她的眼睛真好看,她那微笑也不错。

在那条渡船上,瞧我,我还留着那头美丽的头发。我才十五岁半,可我已经开始涂脂抹粉。我天天擦“托加浓”香脂,以便掩盖我那面颊上部、眼睛下面的那些雀斑。在“托加浓”香脂上面,我又抹上“护皮康”香粉。这香粉是妈妈的,她只是在去参加市政府的晚会才抹这种香粉。那天我还有一支唇膏,暗红色的,象樱桃一样。我不知道我是从哪儿弄来的,也许是埃莱娜·拉戈奈尔从她妈妈那里偷来给我的,我已经记不清了。我没有香水,妈妈家里只有花露水和棕榄洗衣皂。

在那条渡船上,在客车的旁边,有一辆黑色的“里摩辛”大轿车,里面坐着一位穿白色棉布制服的司机。是的,这就是我在一些书上所写过的那辆大型的灵柩车。这就是那辆莫利斯.莱昂-波莱。法国驻加尔各答大使馆的那辆黑色的“朗西亚”轿车还没有开进我的文学作品中。
在司机和主人之间还有一道玻璃拉门。还有可折叠的加座。车子真是大得象一间屋子一样。
在那辆“里摩辛”汽车里有一位仪表端庄的俊俏男子正在看着我。他不是一个白人,但他一身西式装束,穿着一套西贡银行家所穿的浅色榨丝绸制服。他一直盯着我。我已经习惯人家看着我。在殖民地那里,当地人常常爱盯着那些白人妇女,就连十二岁的白人姑娘也不放过。可三年来,当我上街的时候,连白种男人也看着我,甚至每当妈妈那些男朋友的妻子到“育俱乐部”打台球的时候,这些男人也经常热情地邀请我到他们家里吃午后点心。

也许是我误会了,我总觉得自己长得和那些漂亮女人一样好看,和那些总让别人看的女人一样吸引人,因为的确有许多人爱看我。不过我心里明白,其实问题不在于你长得漂亮不漂亮,这里头另有文章,比如说,是的,一定有别的原因,比如说心理上的原因。我愿意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如果有人觉得我漂亮或者好看,那我也就漂亮好看,比如说对家里的人来说我是漂亮的,这也只是对家里人而言。凡是别人要我打扮成什么样子,我就可以变成什么样子,并且自信不疑。我相信我是可爱的。每当我自以为很美的时候,而当这种美在看我的人的眼里变为真实,并且同时希望我能投其所好的时候,我心里也是明白的。因此,我实在可以打扮成一副娇媚可爱的样子,甚至在因小哥哥病故使我心神不安的情况下,我仍然有一副可爱的样子。至于小哥哥的死,只有一个同谋,那就是妈妈。我这里所用“可爱”一词指平常我周围的人对我或者对孩子们所说的意思。

我已经有所准备。我已经懂得一些事情。我知道,对一个女人来说,她的漂亮与否并不取决于她的衣着服饰或她那美容的手艺;也不取决于她脸上的香脂价格的贵贱,甚至于她身上的首饰名贵与否也无足轻重。我知道奥妙在于其他方面。但我不知道奥妙到底在哪里。我只知道女人自己也不会相信那些衣冠外表能有如此魅力。在西贡街头,在乡下的衙门里;我观察过许多女人。她们当中有的长得非常漂亮,皮肤洁白如玉,她们在这个地方特别讲究梳妆打扮,尤其是在乡下的衙门里更是这样。她们成天无所事事,只知道自我保养,为了她们的欧洲,为了她们的情人,为了来日到意大利去度假,为了那三年一次长达六个月的休假,到那个时候,她们将可以津津有味地谈起这里所发生的一切,这种殖民地特殊的生活,谈谈这些人,这些男仆如何服贴,伺侯得如何周到。还有这里的花草树木,舞会,这些在偏僻村镇里当官的白色别墅,房子又高又大,会让你晕头转向。这班女人在等待着。她们的穿着毫无目的,她们只是互相观看。在这些别墅的树荫下,她们为了来日互相观看,她们认为自己正在过着一种小说般的生活,在她们那些长长的壁橱里,早已塞满了五光十色的服饰,多得简直不知如何处置才好,这些衣着都是她们在整个等待的期间如同积赞时间一样一件件搜集起来的。她们当中有的因为无聊之极而变成疯子。有些女人因为斥责那些被丈夫勾引而不吭声的年轻女仆而挨了丈夫一记响亮的耳光。响亮这个词的意思就是说击中了她们,形容这耳光所发出的声音,即丈夫所给的耳光发出的声音?有些也因此自杀了。
这种妇道人家何必为自己争风吃醋而酿成过失,自讨苦吃,我总觉得这是一种谬误。

并没有什么可以勾引性欲的东西。它在于她身上对他的挑逗,或根本就不存在。当第一次目光相遇的时候,或者这个东西就已经存在,或者从来就不存在。这目光或者是性交的直接信号,或者根本什么也不是。这一点、我也早在“体验”之前就有所领悟了。
唯独埃莱娜·拉戈奈尔能够逃脱这种谬误的法则。因为她是一个发育迟缓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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栢凇
2006-04-20 · TA获得超过75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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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曾经感动千万人的爱!(看完不要哭啊) ★★★★★

姗发现了父亲脸上的泪,他低低地问姗:“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他可靠吗?”姗望着自己的脚尖,点了点头。她听见父亲叹了口气:“好吧,那你们准备结婚吧……”

午夜十分,姗从昏迷中醒来,浑身却一点力气也没有,脑子里空白一片,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仿佛一个世纪般长久,重症病房的呼吸机还在帮助她呼吸,她努力想坐起来,腿脚却很不听使唤。趴在她床边的男人都被异样的声音惊醒,抬起了他的头,喷涌出泪水,撕心地大喊:“大夫,大夫,她醒了,她醒了…”
姗睁大了眼睛,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眼窝深陷,面容憔悴,两鬓泛白,皱纹刻在眉间。姗看着他,亲切在心里弥漫开来,“爸爸……”姗轻轻叫了声。男人愣了一下,猛然紧紧抱住了姗,哽咽着“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昏迷了四年了…”泪水落在姗脸上。
姗的身体还很虚弱,美丽的脸显得有些苍白,对于从前的事情她想不起来,从爸爸那里知道了关于她的故事:她原来是家银行的出纳,有着很爱她的父母,还有一个很爱她的男友,正在婚礼的前个月,银行内部的保安起了歹心,一天中午,在她和另一个同事值班的时候,持枪抢劫了银行。她和同事大声呼救,被保安一人开了一枪,同事当场死亡,姗腹部中枪后仍然和保安博斗,纠缠中头部咂到了窗台。姗的手术整整做了六个小时,尽管极力抢救保住了她的性命,但是因为脑 部受到了强烈的撞击,姗就再也没醒来……姗的母亲受了很大的刺激,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带着无取限的牵挂和遗憾离开了人世。
几年间,父亲四处求医,姗也辗转来到了这个城市的医院,但得到的结论都有是一样的:她醒来的机会几乎是零,就算是醒来,智力也会像几岁的孩子一样。父亲对这个晴天霹雳的结果并没有死心,他四处借钱,哪怕有一点点期望也不放弃。
为了筹措昂贵的医药费,他卖掉了家里的房子,但是很快就所剩无几。为了早点治好姗,节省开支,他白天在建筑工地挥汗如雨地干活,晚上就到医院守着姗,饿了就喝开水就着馒头充饥,困了就在姗的床边打盹,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劳累
也导致了身体的虚弱,但是他有信心,他一定能等到姗睁开眼睛。
经过了一个月的康复治疗后,姗出院了,只是说话还有点含糊,还要在这个城市继续呆下去,定期到医院做复查治疗。父亲带着她租了一间房,白天照顾姗的生活,晚上等姗睡下去后拣些瓶瓶罐罐的,好换来一点微薄的收入。
姗的气色逐渐好了起来,并学会了自己穿衣、自己做饭。
父亲给你买来了小学的课本,一点一点地教她,慢慢地,姗能看书读报了,并且吐字渐渐清晰。复查的时候主治医师惊讶不已,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答应要介绍姗到医院来做清洁工。
命运之神终于慢慢的对姗露出了笑脸。
半年之后,姗的身体终于康复了,并且通过自学学会了很多知识,现在报考了夜校,她想找份好点的工作好好地报答她的父亲。她在医院工作得很勤奋,工作之余还帮助病人的家属。病人和家属都很感激她,知道了她的遭遇后更加吹嘘不已,赞叹他父亲多么的伟大,有点老人更是泪涟涟地叹息:多好的孩子啊,真是命苦啊。姗总是微笑着说:“命运对我已经够好的了,起码我现在还活着。”
温柔善良的姗引起了一个叫凡的年轻医生的好感,他深深被姗的精神所打动,他开始暗暗关心起姗,知道了姗在学习,他就把自己以前的学习资料全部搬到医院给姗,还指导姗学习。经过慢慢的接触,姗也感觉到了凡的许多优点:幽默、善良、博学。两颗心慢慢贴近了,姗觉得幸福已经开始降临了。又是一年过去了。
如果不是那天和凡一起上街,姗可能永远这么幸福下去。
情人节前一天,凡抑制不住的兴奋,因为他决定明天就向珊求婚。中午休息时间,凡和姗走在街头,经过一家银行,凡决定今天就去给姗买一只结婚钻戒,他拉着姗快步走了进去。银行的人不是很多,姗康复之后一直没去过,她记得父亲总是带她绕道而行。大厅里人很少,三两个人办理业务,姗四处看着,记忆深处的东西被触动了,她头痛欲裂,却控制不住地往下想,她记起了那次抢劫,但又从大脑里消失了…… 姗眩晕了,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姗睁天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里,看见凡焦急的眼神。凡握住她的手 :“对不起,姗,我不该带你去那里。对不起……”
姗带着凡回家,凡有点局促不安。父亲应声开门,一开门就紧张地抱住了姗:“姗姗,你去哪里了,急死我了,没什么事情吧,是不是又头痛了,想不起来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父亲这时才看见姗旁边紧张不已的凡,凡上前对他握了握手:“伯父,你好,我是姗的同事。”父亲什么话也没说,转身进了屋里,凡拉着姗跟在后面。
在珊的小房间里,凡真诚地对她父亲说,希望能永远和姗在一起,以后就由他来照顾他们两父女。父亲挥了挥手,半响后说:“你先回去吧,我考虑一下。”
送凡出门后,姗发现以父亲的泪。他低低地问姗:“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他可靠吗?”姗望着自己的脚尖,点了点头。她听见父亲叹了口气:“好吧,那你们准备结婚吧……”
一切都在进行着,姗的脸上整天挂着幸福的微笑,和凡看房子,定家具,婚期渐渐临近。
姗是在结婚前天的早上发现父亲不见了的。她原以为他去了工地,于是就像往常一样父亲放工回来,但是很迟了都不见父亲。在父亲的桌子上,姗发现了一封信,她看到信封上写着 “姗姗亲启”。她皱了皱眉头,犹豫了一下后拆了信。
姗姗:
相信你此刻的心情一定很高兴吧,因为你终于可以披上婚纱,幸福地过半生,爸爸由衷地感到高兴,曾几何时,我也一样有过和你一样幸福的时刻,可惜是那样的短暂。
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了。只要你过得开心、幸福,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我已经去了别的地方,我在你身边只会给你增加负担,我不想这样。凡是个好男人,我相信他能给你幸福,不要找我,我会在远方给你祝福的。
曾经深爱你的爸爸 志刚
珊手里的信渐渐被她握紧,志刚,志刚,她依稀记起,志刚是她相恋了几年的男友。恢复记忆后,姗回到了家乡,找到了自己居住的家,那是银行的宿舍。姗自小由于父母在一次车祸里去世,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来到了这里,单位照顾她,破 例分给了她 一套房子。出事后,单位没有把姗的房子收回,他们都希望姗能重新醒来。回到这里,推开房门,迎面看见了他和志刚的结婚照,照片里的志刚年轻英俊,对着她笑 。天哪, 总算看明白了, 原来四年的艰辛竟然可以将容颜苍老数十年,姗的眼泪慢慢滑落,她感到自己的心被刀一点一点的刺破,心痛弥漫……

★★★★★泪水浸泡的玫瑰 ★★★★★
序:当我翻开已泛黄的日记本,当我不再回味往事的辛酸与无助时,干瘪的玫瑰花瓣飘落在地板上,零落一地,我没有蹲下将它们拣起,而是呆呆得望着地板,它们好熟悉,又好陌生,它躺在那里,静静地望着我。那是他的眼睛。
它再也没有野火般的绚丽,更没有诱人的芬芳,眼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堆枯槁的废物,怎么会是废物呢?我狠狠得打了自己一个耳光。那是他的魂啊!
来不及与他相约,他却消失在午夜的狂风暴雨中,再也没有回来。在那个近乎让人发狂的夜晚,我蜷缩在墙的一角,看着被雨水打击的窗户,泪水洗礼了我的面庞,我哭喊着,你为什么就丢下我,你为什么就这样得走了呢?你不是说等你考完试了每天都来我家陪我玩吗?你骗我!你不守信用!
爸爸妈妈跑过来,抱住我,紧紧地抱住我,我在爸爸的怀里挣扎着,他走了,他就这样得走了,爸,你知道,我不能没有他啊,爸——妈——我哭得没了力气,我看不清前面的东西,只记得有两双肿得像核桃似的双眼,和撕心裂肺的哭喊。我晕了过去.
只有那朵娇艳欲滴的玫瑰是安安静静的。
(一)
还记得那个暖春,柳条轻拂我桃红的双颊,我站在土丘上,张开双臂,拥抱着大自然,他跑过来,背着手,“猜我后面是什么?”“猜不到。”他将一大束橘黄色的野花举在了头顶,“哇,好漂亮,给我。”我抬起脚尖去抢他手里的花,他又把花藏在身后,我跑到他的身后,他又将花举到了头顶。“你给我,你给我,讨厌!”“就不给你,就不给你。”然后他就跑了,我在后面追。“你给我呀,你真讨厌。”“谁说这花是给你的?就不给你”我们就在碧绿的草地上追逐着,等到跑没了力气,我们坐在了草地上,他掐了一朵最大的,插在我耳后的头发里。“哥,我漂亮吗?”我脸上泛起了红晕。“恩,漂亮,我的妹妹能不漂亮么?”“哥,跟你在一起我真的好幸福。”其实那时侯,他不知道,我最喜欢的花,是玫瑰。
那是八年前的事情了,直到现在仍然记忆犹新。我们把那个野花起了个名字,因为它是橘黄色的,像太阳,我们就叫它太阳花。

(二)
记得有一年初夏,我扎起了羊角辫,我发誓一顶要把头发留的长长的,因为他曾经在我的耳边说过,女孩子应该留长发,就像天使一样飘逸而脱俗。
那天,我跑到他的房间,他正呼呼大睡,我一把掀起他的毛巾被.
“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快起来!”
“干吗呀你,让我再睡一会,烦人。”他半眯着惺忪的双眼,一会儿又闭上了。
“我叫你不起来,我叫你不起来,看我怎么收拾你!!”我把他的毛巾被掀起,扔到了沙发上。
他终于起来了,坐在床上,一脸怒气。
“喂,你存心想整我是不是?说吧,你又要让我陪你干什么去?”
“你妈妈让咱到后山去挖荠菜,中午给咱包饺子吃。你不是天天喊着要吃荠菜饺子么?”
等我说完,他嗖地一下从床上跳起来,“是吗?那太好了,咱们快出发吧。”他连牙齿也没刷,就和我去了后山。
我已经记不得那天到山上挖菜的事情,我只记得,那天,我们到山上捉了一天的蚂蚱,傍晚才回来,挖了一堆野草回家想蒙混过关。结果,被父母狠狠得训斥了一顿。
他与我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只因为我们同住在一座将军楼里,他家住楼上,我家住楼下,他的父母与我父母既是同事,又是同学,也是朋友。所以他是我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也是我童年唯一的伙伴。
他比我大两岁半,我平时都喊他哥哥,他也一直叫我妹妹。在整个将军楼里,我们两家就像一家人一样。
( 三 )
“哥,你的理想是什么?”当我的头发长及腰处,当我已经长成一位娉婷的少女时,哥哥也长成了一个十足的阳光男孩,有着阳光般的笑脸和浅浅的酒窝。
“当一个画家,办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画展,让爱我的人都来欣赏我的作品。妹妹,你的理想呢?”
“我的理想可没你那么远大,我只想开一个鲜花屋,每天与那些可爱的花朵们在一起,简单而惬意。”
“那等我们长大了,用我们自己的双手合资开一家,最美丽的鲜花屋,放上你最爱的花,怎么样?对了,妹妹,你最喜欢什么花?”
是玫瑰。
哥哥以优异的文化分,和对美术与生俱来的痴迷,考入了我们这座城市最好的高中。
而我,还在念初中。
“妹妹,一定要考到这所重点高中来,那样,我又能照顾你了。”
我狠狠得点了点头。
我的学习成绩并非不好,我不否认我天资聪颖,但是我缺乏的是勤奋。在班里,我只是中上游水平。从此,我拼命的学习,只为了能考上一中

(四)
时间过得总是飞快,转眼间我上了初三。
而时间的事情,人们往往都无法意料。
那年元旦,哥哥放了两天假,难得的两天假,他除了陪他的父母以外,剩下的时间全部都给了我。
“哥,我心情不好,能陪我出去走走吗?”
哥不语。他穿好了外套,戴上帽子,和我下了楼。
“哥,老师把我掉到了最后一排,只因为我数学考试没有及格,班主任他是教数学的,他看不惯我,你是知道的,让我学好数学,简直比登天还难。哥,我不想上学了。”
“你说什么?碰到这么点小事情你就这样,你就这样停滞不前,以后上了社会,比这复杂的事情多得很,不就是数学吗?你就不能发个狠,拿出你学语文劲头的一半,让老师对你刮目相看?”哥哥有些生气。
“哥,你是知道的,我————”
“没出息的女孩,你不要再说了,算我白说,枉费了我对你的一片苦心。”哥哥说完,丢下我,径直向前走去,头也不回。
我哭了,我蹲在地上哭了,马路上车来车往,人们都看到了我伤心的样子,我没管那么多,任泪水恣意的流淌,我的眼前已经是模糊一片。有冷风吹来,脸如到割。
“小凡,小凡.......”我听见有人叫我,我揉了揉双眼,看清了,是哥哥,他手持我最爱吃的糖葫芦,在向我招手。我捂着嘴脸跑开了。
“小凡,小凡,不要生气了好吗?”哥哥飞快得追我。听到这话,我跑得更快了。
哥哥没有追上来,以他的速度,平时三步两步就能追上我,我庆幸自己那天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但是我还是下意识的回了一下头。
在我身后不远处,围了好多好多人,在人群中我没看到哥哥,我也走过去,想凑个热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在人群中,我真的没有找到哥哥,我的心里略过一丝不祥的预感,人群中央是一口没有井盖的下水道。我发了疯似的挤进人群,将头探进了井内。
在井中,我发现了哥哥。他的身体扭在下水道那根粗大弯曲的铁管子里,半睁着双眼,一脸痛苦状,他试着站起来。但身子总也动不了。
“哥——”哥哥听到了我的声音,嘴唇抖动了一下,我知道他那是在对我笑。然后,他眉头紧锁,慢慢闭上了眼睛。
“哥,你怎么了,哥,你醒一醒,哥————”我哭喊着,跳进了下水道。
正在这时,救护车来了,医护人员飞快得赶来,他们让我出来,因为井口太小,一下只能去一个人,哥哥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扭在管子里,根本无法将他拽出来,最后,他们用绳子把哥哥捆住,40分钟后,哥哥被拉了上来。
哥哥被抬上了担架,我也进了救护车,救护车急驰。我在车内,哥哥一直都没有醒,任凭我怎么掐他,捶他,他依旧不醒。
...... ......
哥哥被推进了急救室,医生问了我他家的电话,通知了他的父母,我坐在长凳上,眼望着天花板,目光呆滞。一会儿,叔叔阿姨来了,还有我的父母,全来了。他们满眼通红,一个劲地问我经过,我只是蹲在那里,拼命得哭。
20分钟后,急诊室的门打开了,哥哥被推了出来,他们飞快得围住医生,问情况,我不敢与他们前去,我只记得,哥的妈妈当场晕了过去。我不知道情况,我呆若木鸡。
(五)
等我放了寒假,父母才告诉我,哥哥的脊椎摔坏了,腰以下已经没了知觉。天啊,那不就是瘫痪吗?我不敢相信这个事实,我使劲得摇头,“孩子,这是真的,这已经是事实了。”
“不!!!!!这不是真的!!!!!”我哭着跑出了家门,飞快得向医院奔去。
我一个人来到了医院,来到了医院的病房,哥哥很有女人缘,在门口,我就能看到病房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营养品和水果,哥哥的床前围了好多女生。
“哥,我飞快得奔到哥哥的床前,他看到了我,好像没做好准备似的把头梦在了被子里。”
等那帮女生走了,哥哥的头才从被子里钻出来,深深得凝望着我。
我看到了哥哥那张苍白而消瘦的脸。
“哥,对不起。”我偷偷将手伸进他的被子里,狠狠得掐了他的腿肚。
哥哥竟然全无察觉。
在他的面前,我再一次的流下了眼泪。
他用颤抖的双手捧起我的脸,用拇指将我眼角的眼泪擦干,微笑着。
“我的好妹妹,不要哭了,再哭就不漂亮了,哥不怪你,真的。”
“你把我给毁容吧,哥哥,假如这样能换回你的健康,我宁愿被你毁容。”
“傻丫头,我怎么忍心毁你的容呢,我爱你都来不及呢。”
哥哥想和牛奶,我从暖瓶里将牛奶倒出,用枕头把哥哥的枕头垫高,一勺一勺的喂他。可一不小心,我披着的长发滑下来一绺,落在哥哥的脸上,他用手轻轻地把头发别在我的耳后。
“妹妹,你长大了。”我一微笑着给他吹勺里热热的牛奶。忽然,哥哥一把抓住了我拿勺的手,勺里的牛奶洒在了哥哥的被子上,勺子掉在了地上,发出了很清脆的声音。
小凡,我爱你。
哥哥,我也爱你啊。
“你不要再叫我哥哥了好不好,我们根本就没有血缘关系,你一直就叫我哥哥,我一直叫你妹妹,在别人眼里,我们一直就是兄妹。在别人面前我只能和你保持兄妹关系?你知道每当我叫你妹妹的时候,每当你叫我哥哥的时候,我的心有多痛吗?从小到大,我什么都依着你,宠着你,习惯了你的人性,习惯了你的喜怒无常。为什么?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原因只有一,因为,我爱.....”
“哥,你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听。”
“你别在叫我哥哥,我讨厌你叫我哥哥,你走,你给我走!!!!”哥哥发火了。
听到这突如其来的话语,我简直都不敢去相信。疼了我十几年的哥哥,竟然不把我当成他的妹妹,在我的心里,他就是我的哥哥,是我的亲哥哥,在这座城市里我没有亲戚,我把他当成了我唯一的知心伙伴,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任何异性朋友所不能够代替的,我知道,这并不是爱情。
我对他只有亲情。
看着他微微闭上的双眼,我给他掖好了被角。
“言,记着把牛奶给喝了,凉了就不好喝了。”我离开床向门口走去,我能感觉到他火热的眼睛在盯着我,但我没有回头。在门口,我遇到了他的父母,他们让我留下来吃饭,我谢绝了他们。

(六)
我的生日是在一个飘雪的日子,在那一天,我在医院里陪伴着哥哥,没有生日蛋糕,没有五彩的蜡烛,只有哥哥低沉沙哑的嗓音。
今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
这是哥哥经常给我唱的《同桌的你》只是在他的身边,少了他心爱的枣红色吉他。
“小凡,我有一样礼物要送给你。”
“我不要什么礼物,我只要陪在你的身边。”
“傻丫头,礼物在床底下。”
我蹲下身子,在床底下找到了一个盒子,盒子没有包装。
“这是什么?”我问。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我闭上了眼睛,慢慢打开了盖子,一双粉红色的棉靴映入我的眼帘,里子是洁白的羊毛圈。好漂亮。
“小凡。你的脚总是在冬天被冻坏,穿上试试看。”
我把双脚伸进这双美丽的靴子里,我的脚底立即腾起一股暖意,通达全身。
”言,好看吗?”我想起了,哥哥是没办法转身的,所以他看不到我的双脚。
于是,我一屁股坐到了他的病床上,把双脚抬得老高。
“小凡,我眼中的你只属于粉红色,你像粉红一样娇娆,像粉红一样可爱,像粉红一样纯真无邪......”
在那晚病房那氤氲的灯光下,我就这样陪着哥哥聊了很久很久,直到我扒在哥哥的病床上睡着,我的脸上还荡漾着幸福的微笑。
(七)
寒假很快过去了,我又投入到初三紧张的学习生活中。
五月的阳光,照在人的心里,暖暖的,我推着轮椅,和哥哥来到了大桥上,望着阳光下粼粼的河水,哥哥一脸的安详。
“言,我想起了我们小的时候。”暖风吹乱了我的长发。
“是啊,时间过得好快,一晃都十几年了。”哥哥平静的说。
“言,你还是老样子。”
“小凡,你长大了,答应我,你要好好的,一定要好好的。”
“言,你到底要说什么???”
“小凡,明天下午,我就要动手术了,你知道吗?我的大动脉已经转位了,必须要动手术了,但手术的成功率很低,可能连50%都不到,恐怕......”
我用手捂住了哥哥的嘴。“不许胡说,你一向都是教育我要乐观向上的,曾经的你哪里去了?不要多想,你会成功的。”
我双手搭在哥哥的肩膀头,望着平静的湖面。
“小凡,我好幸福。”
哥哥没有再说话,我只记得那天是2002年5月6日。

第2天下午,哥哥被推进了手术室,对于这次手术,医生也没很大的把握,如果这手术不做的话,哥哥的三尖瓣就会闭琐,挨不上三个月。所以,这次手术是在跟死神赌博。
晚上7点多,哥哥被推了出来,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手术过程很成功,很顺利,但需要观察48小时,听到这个消息,全场的人悬着的心总算喘了一口气。
哥哥转到观察病房了,我和护士一起收拾哥哥原先的病床。当我翻开枕头准备给哥哥整理床单的时候,我发现了压在枕头底下的一幅铅笔画,是哥哥画的:一个男孩躺在病床上,一个女孩用勺喂他吃东西,男孩正将女孩滑落下来的一缕头发往女孩的耳后掖。我知道,那男孩是哥哥,那女孩就是我。
哥哥的绘画底子很深,平时他拿水杯的手都会抖个不停,都需要人来喂。而这幅画中,他笔笔铿锵却不失柔软,画面也很干净。在阳光下,我发现画的背面有字,我把画翻了过来,果然有字,字体歪歪斜斜。是给我的一封信————
妹妹:
虽然我不想这么叫你,我也好久没这么叫你了,但在我临走前,我还是该叫你声妹妹。
我知道,在你的心里,我只是你的哥哥,我已经从那天你的眼神中知道了一切,这个结局也是我事先预料到的。但听到你没再叫我哥哥,你知道我有多么的快乐吗?有病在身的人是不会快乐的,更何况我这个废人,可是你知道吗?这半年来,是我和你在一起十几年中最美好最幸福也最短暂的一段时间。你是一个善良的好孩子,你怕伤害我,而采取的善意欺骗,全是因为你在乎我这个哥哥,其实,这我都是知道的,我没有怪过你,真的,自始至终,我都没有怪过你。但我伤心过,我哭过。但后来,我想了想,有你这么个好妹妹,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我没有理由,也没权利,再奢望你什么了。
妹妹,恐怕我不能帮你实现开花屋的愿望了,在梦里,有一个画面出现了无数次,那就是,你在充满着温馨的花屋里,头上戴着花帽子,穿着裙子,在细心的插花,我就在你旁边的桌子上画画。这似乎只能是个梦了,我活不到那一天了,对不起,哥哥没有守住诺言,你应该找一个能陪你共渡一生的男孩来替我实现你的愿望,我就把你交给他了。
妹妹,你瘦了许多,成绩也下降了许多,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我想求你一件事情,长这么大,都是你求我做事,这回,该哥哥我求你了。
你可不可以为了我,做回你原来的自己,做回原来简单的自己,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这几个月,你把自己伪装了起来,你是怕别人伤害你,你在保护你自己,我不想看到你这个样子,答应我,好吗?
因为这次手术,我很可能会永远得离开你,以上都是我想对你说的心里话,对不起,妹妹,我等不到你考上一中,我再也不能帮你补习数学了,现在,唯一能代表我的心的,只有窗台上的那支玫瑰了。它代表着哥哥对你十四年的爱......
让我最后再叫你一声,小凡,我的好妹妹.
哥哥
我含着泪将此信读完。哥哥,你好傻,难道你不知道吗?你手术成功了呀。我来不及抹掉眼泪,跑到窗前。
一朵血红色的玫瑰在阳光下傲然的绽放。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眼泪哗哗得流了下来,像泉水一样涌出,眼前的玫瑰湿润了。

( 八)

我永远都忘不了这一天。2002年5月8日凌晨,天响起了一声惊雷,哥哥因手术后细胞排斥,永远得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没有挨过那短短的48小时。然后就出现了故事刚开头的一幕。
哥哥走了,带着遗憾走了,哥哥没有遗憾,因为他临终前最后的作品被他所爱的女孩永远得珍藏,成为了记忆中的永恒,哥哥没有遗憾,因为他已经把我托付给陪我共渡一生的那个他;哥哥走了,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张言,张扬的哥哥无言得走了;哥哥走了,哥哥真的走了。
我望着被雨打诗的窗户,一遍一遍得喊着哥哥的名字,言哥哥,你怎么就这样得走了呢?
哥哥走了的第二天,我未能送行,我把我辛辛苦苦留的长发剪了,用白色的缎带扎好,递给他哭得没了人样的母亲。“阿姨,哥哥需要我的陪伴。”
就这样,我的长发陪伴着哥哥一起埋入了地下,与哥哥一起长眠。哥哥,妹妹永远都会爱着你的,因为,你是我的好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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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zl4410179
2006-04-20 · TA获得超过80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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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就是谁先为谁低头》
那对娃娃是他们结婚时买的。娃娃彼此靠近着,羞涩而深情地仰起头吻着爱人的唇。像他们的爱情,时刻不分离地思念着。他们给它起了一个好玩的名字“亲嘴娃娃”。

婚后不过半年,他们便因为没有了爱的新鲜,而不满地争吵。每次同他争吵后,她都会哭着跑出去。却并不跑远,在楼下那家新开的咖啡馆内,要杯蓝山咖啡,慢慢地品着。然后,她看见他焦急的身影在街上跑来跑去的,看着他一遍又一遍地拔打她的手机,忽然就笑了,原谅了他,其实她还是爱着他的,爱着他的某些温馨细节,比如每天中午他都会准时打电话叮嘱她按时吃饭,她的胃不好,必须准时吃饭,不然会疼很久;下雨时,他总会等在她公司的楼下,为她撑一把伞,伞多半倾斜在她那边……想到这里,她的眼睛湿湿的。悄悄走出去,在他的背后,俏皮地拍拍他的肩,于是所有的不快立刻烟消云散。

好归好,这样的吵架依然不断重复发生。最后一次争吵,她跑出去后,他没有追出来,他是真的累了。她一个人在咖啡馆内忽然泪如泉涌,她觉得他们的爱情走到了尽头。

她提出分居,他无奈的答应了,他知道她的脾气,她决定的事情是不会改变的。

她带走了那对亲嘴娃娃,她说这么久了,她已经对它们有了感情,它们甚至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

他很难过,他知道自己仍然爱着她,可是他说不出口挽留她的话。

没有他的日子,陪伴她的就只有那对亲嘴娃娃,她寂寞地摆弄着它们,将娃娃的身体转过来背靠背时,她发现这对原本亲呢的依偎着亲嘴的爱侣,背靠背时,竟变成了彼此高高地昂着头,谁也不肯低头的冤家,那一刻,她忽然明白了她和他的爱情,正像这对亲嘴娃娃,只要有一个肯先低头,就能找回从前的亲密无间。

她拔了那个一直熟记在心在电话号码,他终于等到了她的回心转意。爱其实就是谁先向谁低头。
2《谈谈性,恋恋爱》(少儿不宜)
如果我有一个避孕套,我会将它用在林巧儿的身上,但是我有吗?不巧,
吴俊刚刚给了我一个,所以,我有了。
当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晕,她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人间,我也白活
了这么多年,我想,这都是上帝在玩我,**!
为了接近她,我用尽了各种方法,在她的楼下流口水,在她每天必经的地
方装酷,在她借书的地方偷窥,甚至在麦当劳里强行占领她坐过的位子,
但是每次都是快要接近她的时候又失去的自信,软软的待在了原地,就象
一团没有人要的棉花糖。
但是这一天,上帝又玩了我一次,而且玩得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跟昨天,前天,大前天一样,下午五点三十分,准时潜伏在了她每天这
个时间都会去就餐的那个麦当劳里等候着可以再见她一面。
五点三十分,她出现的很准时,象一个落入凡间的精灵出现在了我的视野
里,我的口水又流了出来。
我的天啊!不得了了!她竟然笔直向我坐的位子走了过来,我的心已经开
始在胸口徘徊,她不会主动过来和我说话吧?
“小子,你叫什么?”她真的和我说话了!看来,今天晚上我注定失眠。
我清了清嗓子,颤抖的回答“我。。。。。。叫。。。。。。棉花糖。”
“听你的声音象是绵羊!看你的样子象是白痴!我是问你的真名。”
**!就连她骂我的声音都这么好听,今天的生命真是超值!
“我叫刘得桦。”这是我的真名,虽然它给我引来过无数的争议,但是我
还是坚持用了下来。
“我叫张曼玉,你好,很高兴认识你。”她好像在配合我的幽默。
“我真的叫刘得桦,是得到的‘得’,桦树的‘桦’。”我将我解释过无
数遍的名字又解释了一遍。
“你真的叫刘得桦?”‘张曼玉’在我的对面坐了下来。
我使劲的点头,点的下巴都快脱了节。
“不好意思,刚才以为你在耍我,我叫林巧儿。”
“林巧儿,嗯,很不错的名字。”其实,不管她叫什么名字,我都会觉得
不错的。
“好了,言归正传。”林巧儿忽然收起了笑容“你这几天是不是在跟踪我
?”我晕!我的跟踪被她发现了吗?打死我也不会承认的!我心里想着。
“我跟踪你?开玩笑,我今天好像是第一次见到你。”我撒谎。
“你是不是喜欢我?”林巧儿说话很是直接。
“我。。。。。。”我想站起来对着林巧儿大声的说,我就是喜欢你!但
是我说的确是“你是不是有毛病?”我心里清楚,有毛病的,是我。
“不喜欢我?那就算了,今天晚上我家没人,本来想请你过去陪我的,既
然这样,那就算了吧。”林巧儿好像有些失望。
听到林巧儿的邀请,我的心中百感交集,我无助,我白痴,我过分,我失
望,我兴奋,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现在心中到底是什么感觉,不过我还是
说出了我今生最明智,也是最愿意说出的一句话:“我刚才撒谎,我喜欢
你,非常喜欢你,而且我非常愿意今天晚上去你家陪你。”说完,我的鼻
血已经流到了洞口。
林巧儿望着我笑了笑,她的笑真的和我想象中的天使没有两样,完美,纯
洁,多情。
3《来自天堂的玫瑰》
红玫瑰是她的至爱,玫瑰也是她的名
年年丈夫送给她玫瑰,用美丽的蝴蝶结束捆
这一年他去世了,玫瑰依然送到了家门
一如既往,卡片上写着,“做我的情人”

每年他送她玫瑰,卡上总是写有
“今年我更加爱你,胜过去年的今天”
“岁月流逝,我对你的爱有增无减”
她清楚这是最后一次玫瑰在眼前
她想,玫瑰是他预定在节前
她亲爱的丈夫不知自己会离开人间
他喜欢早早做好事情,提前许多天
这样,即使他很忙,一切也会如意称心

她修剪枝梗,将花插入一个特殊的花瓶
然后,将花瓶放在他微笑着的照片旁边
她坐在丈夫最喜欢的椅子里,一小时又一小时
她凝视丈夫的照片,凝视默默陪伴的玫瑰花朵

一年逝去了,没有伴侣的生活很艰难
孤独与寂寞左右相伴

于是,就在那一刻,像往年的情人节时一样,
门铃响了,玫瑰就放在门前
她将玫瑰拿进去,吃惊地看着它们
然后去拿电话,打电话询问花店
店主接电话,她请他作个解释
为什么有人对她做这件事,使她如此心酸

“我知道你丈夫去世了,在一年多以前”
店主说“我知道你会打电话,会问个究竟”
“今天你收到的玫瑰花,早已提前预订”
“你丈夫总是计划在前,做任何事都不靠侥幸”
“在我这儿的一份存档中,有一份长期的定单
他早已付资,因此你将每年收到玫瑰
还有一件事,我想你也应该知道
他写了一张精致的卡片,写在几年以前”
“一旦我发现他不再光临本店,
这张卡片......就该在第二年送到你身边”

她谢了他,挂上电话,泪流满面
她手指颤抖着,慢慢伸出去拿那张卡片
她看见在卡片上,他给她写了一封短笺
在深深的寂静中,她凝视他的留言

“你好,我的爱人,我知道我已离去一年
我希望这一年对你不是太难”
“我知道你一定孤独,一定苦不堪言
因为我知道自己会怎样感觉,如果我换在你的位置
我们相互的爱使生活中的一切如此美丽
语言表达不了我对你的爱,你是完美的妻子”
“你是我的朋友,你是我的情人,你为我做了一切
我知道现在才过一年,但请不要伤心
我希望你幸福,即使在你流泪之时
这就是今后很久还会有玫瑰送给你的原因
当你收到这些玫瑰时,想想所有的幸福与甜蜜
想想曾在一起,想想我们曾多么的幸运
我一直都爱你,我相信我将永远爱你
但是,我的爱人,你要生存下去,你的生活还要继续”
“请......在你的有生之年,去寻找幸福
我知道那不容易,但希望你能寻得路径
玫瑰会每年送到家门,直到无人答应
直到花店主人亲来叩门”
“那一年,他会来5次,万一你有事外出”
“等他去了最后一次,他就会确知无疑
他会将玫瑰送到我指定之处
将玫瑰放在我们同在的地方,我们又同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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