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缺点具体有哪些,在线等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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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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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师制”的定义不够明确
牛津大学导师制发展模式,导师按理来说应由具有高资历、高科研能力的教师担任,导师的主要责任是关心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即本科阶段的科研能力的培养,其次是在生活上给予一定关心。毕竟导师科研任务繁重,顾及太多必然会影响导师自己科研项目的完成。《现代汉语词典》中关于“导师”的定义是“高等学校或研究机关中指导人学习、进修、写作论文的人员”,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学导师是指导老师的意思,严格区别于中小学的班主任以及大学的辅导老师。但是目前高校存在一种“导师不导”的情况,有些导师不把此当做自己的一份责任,因此这种制度有时仅仅是一种形式,学生并没有在导师制中有所收获与成长。理想的导师制应是导师对学生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自主学习的能力,塑造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学术品质,其主要任务是提高学生专业性学习与科研的能力。

(二)导师带学生的比例不科学 
在当前国内大学如武汉科技大学、河南大学等高校的部分学院做到了一个导师带5-7个学生的导师制度,正在逐渐与外国导师制缩小差距。吉首大学文学院由于师资或经济条件等各种原因实行的是一个导师带一个班的制度,一个班平均50人,显然,和外国大学相比,这种比例是极其不科学的。资料显示,斯坦福大学的导师与学生之比为1:3,我们没有条件实现这种比例,但我们可以相对更科学地划分或细分,充分挖掘与利用学院的教师资源,启用更多的导师。同时我们可以利用孔子因材施教的理念去划分生源,让学生根据学习兴趣自己去选择导师,在这些条件下争取一个导师带20个学生左右,这样更有利于真正体现导师的作用以及导师制的贯彻落实,让导师制不至于形同虚设,起到真正“引领学生”的作用。

(三)学生和导师的互动意识淡薄
中国学生的学习一向是被动型的学习,初次面对大学的导师制显然是不适应的。所以,虽有导师,但似乎很多学生从来没有在导师制中受益,于是便有了“导师制如浮云”的说法。好像在许多学生眼中,导师就是个摆设。其事实是学生们不够主动,由于传统的师教生学的模式,学生互动意识极其淡薄,教师只能一味的讲,学生没有研究灵感,学习模式依旧未变,这种互动式的学习也就名存实亡。这些都是学生不会利用优秀资源的表现,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学生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缺失。导师与辅导员的区别是导师能更准确地把握专业知识结构,更好地规划学习秩序,根据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需要,对学生学习提出必要的建议。因此,让学生了解导师的重要性也是大学导师制完善的必要途径。

(四)学校奖励机制不完善  
导师带本科生搞科研,需要导师的耐心教导,用心地培养学生,让学生主动快乐地加入到导师的科研项目中,做导师科研的好帮手,这能够明显提升本科生的科研与创新能力。但这种科研的过程是艰苦的,甚至是困难的,一个科研成果的提出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所以,对于优秀导师带学生完成的科研成果,学校有必要大力表扬并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尤其是给予导师奖励,这些成果的产生是以导师为核心带头人而产生的,对于学校的科研能力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学校极有必要建立导师带学生奖励基金,提高导师带学生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学校整体的科研能力。当然,本科生科研不同于研究生科研,研究生主要是出成果,本科生更注重过程,因此,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奖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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