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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王刘贺在位仅27天被废黜,这是为什么呢?
昌邑王刘贺,是汉武帝的孙子,昌邑哀王的儿子。刘贺即位27天后,霍光就带领群臣觐见太后,呈上废黜皇帝的奏书,太后也同意了。可废黜皇帝的罪名是什么呢?主要是行淫乱,我们来看看群臣上奏的事实:
首先是服丧不孝。奏章指出,昌邑王入朝继统,就要以孝子的身份为昭帝服丧,但刘贺没有表现出悲伤的神情。按照礼制规定,服丧要禁肉食,但昌邑王在来京的路上并没有吃素,并且让随从掳来漂亮女子同车前往,同住传舍。立为皇太子后,昌邑王常偷偷买鸡、肉来吃。昭帝的灵柩还在前殿,昌邑王就让昌邑国原来的乐人从乐府中取出乐器,在那里大肆击鼓歌吹,俳戏燕舞。昭帝下葬后更是到处歌舞,悉奏众乐,没有半点悲哀之心。列举完事实后,奏书指出:“五辟之属, 莫大不孝。”在倡导孝治的汉代,给昌邑王戴上了不孝的罪名,就意味着刘贺不配做汉家皇帝。
其次是淫乱不轨。大臣指出,昌邑王常常让他的旧臣二百余人在皇宫禁地游戏玩耍。乘着皇帝的法驾,驱驰于北官、桂宫,在那里弄猪斗虎。动用皇太后的小马车,在掖庭中游戏,并与昭帝的宫女蒙等行淫乱,还威胁掖庭令,敢泄漏消息者腰斩。把御府的金钱、刀剑、玉器、丝绸,拿来赏赐同他游戏的人,并经常与从官和官奴喝酒到深夜,在服丧期间下诏让太官送上平时的菜肴。管理膳食的官员上奏说服丧期间不能上平时享用的饭菜,他就让从官出宫去买肉食。这些事实说明刘贺有失帝王礼仪,不可以继承皇位。
再次是乱汉制度。奏章还说,昌邑王在昭帝灵柩前接受皇帝信玺、皇帝行玺,回到府邸就启封察看,然后不再封缄,令一般人可以见到,对皇帝的符信不重视。昌邑王亲自去符玺郎那里取来十六个符节,早晚行哭丧礼时,让从官持节跟从,还将黄旄改为红色,体现了刘贺对汉朝制度的随意变更。将诸侯王、列侯、两千石的绶带和黑绶、黄绶给奴仆佩戴,更是视汉朝官吏的等级服饰为玩物。先皇列祖的宗庙祭杞还没举行,就发至书派使者持节,自称嗣子皇帝,无视是承续大宗的祭祀皇帝。
在群臣的奏书中,昌邑王刘贺成了不孝、淫乱、将国之重器视同儿戏一般的人, 理当废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