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
行省制度是元朝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京师设中书省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地方设行中书省作为地方行政机构。
特点在于行省长官由中央直接委派官员担任,目的是有效管辖空前辽阔的疆域,成为明清以后地方行政区划的典范。
行省制是古代郡县制的发展,是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成功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
扩展资料
元朝行省最初只是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到元世祖忽必烈在位后期,始基本定型,转变为常设的地方大行政区。但即使在行省完全定型并地方化之后,它仍然带有中央派出机构、或者说是中书省分支机构的性质。
元代行省内部实行的是群官负责和圆署会议制,即通过行省官员集体开会共同负责,各官员之间既有所分工、互相配合又互相牵制,每个行省官员都不可能独立行使权力,而要受到其他同僚的协助或制约。同时中央在行省也构制了监察行省、防范其擅权坐大的特殊机制。
如江南、陕西行御史台的设置及其与二十二道廉访使司所构成的地方监察网络,是元代地方监察的创举,从而正有效的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元代的行省制度虽然与唐宋以来汉族社会日益强化的中央集权观念确实有很大的抵触,但它作为元代社会发展的产物,还是起到了它在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治的目的,同时也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地方行政区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岭北与云南则是分封羁縻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元朝行省制度
1、行省权力大而不专,较成功地解决了地方势力坐大的积习。
2、行省制度既有利于中央收集,又给地方留出了部分权力,达到中央与地方势力的平衡。
3、行省的双重性。即是朝廷的派出机构,又是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有利于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加强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融合。
4、行省的领导体制是一署多员与长官节制相结合的制度,其有利于官员的相互制约,也可以说是实行集体领导与民主集中相结合的领导方式。
行省制度的实施,既保证了中央有足够的力量统治全国,又保障了地方有适度的权力建设好地方,比较顺利地解决了唐末之时的集权弊端,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扩展资料:
元朝建立以后,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统治,维护中央集权,干脆把行军打仗时在各地设立的临时机构“行中书省”确定下来,简称“行省”,建立了行省制度。
行中书省这个机构,脱胎于隋唐三省六部制,朝廷在都城设中书省,在都城以外比较重要的地方设行中书省,作为中央临时派出机构代表朝廷管理督查地方事务。
元朝将这一机制发扬光大,在中央设立“中书省”,直接管辖河北、山东、山西等“腹里”地区;其他的地方划分为十个区域,设“行中书省”,代表中央管辖所在地区。
行省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官员设置与中书省基本相同,设有丞相、平章政事、参知政事等。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元朝行省制度
1、行省的双重性,即是朝廷的派出机构,又是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有利于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加强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融合。
2、行省制度既有利于中央收集,又给地方留出了部分权力,达到中央与地方势力的平衡。
3、行省的领导体制是一署多员与长官节制相结合的制度,其有利于官员的相互制约,也可以说是实行集体领导与民主集中相结合的领导方式。
4、行省权力大而不专,较成功地解决了地方势力坐大的积习。
扩展资料:
从元代开始,行省区划主要以中央军事控制为目的,采取“犬牙交错”的原则,任意将本地自然、人文和社会环境差异极大的地区拼成一个省级行政区,削弱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认同感,人为地造成犬牙交错和以北制南的局面。
这种划分行政区域的方法自然就加强了中央集权,客观上也促进了各族人民之间在经济、政治与文化方面的交流。
关于元朝实行行省制度,有两方面原因。第一:唐朝实行的节度使导致权利的分散国家动乱、宋朝时期彻掉所有武官官职全部由文官担任又太过绝对。总结历史经验元朝实行了行省制度。
第二就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元朝时期我国疆域空前辽阔,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家、处理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使大权收归中央。权利不分割,维护国家平稳元朝实行了行省制度。进而更好地对国家进行控制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元朝行省制度
行省制度是元朝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京师设中书省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地方设行中书省作为地方行政机构。
特点在于行省长官由中央直接委派官员担任,目的是有效管辖空前辽阔的疆域,成为明清以后地方行政区划的典范。
行省制是古代郡县制的发展,是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成功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
2.行省制度形成的原因:
(1)从历史上看,金因地方上战争的需要,设尚书省以分任军民之事。而历史上,魏晋时期也曾推行过尚书台制度。
(2)从现实原因看,元朝统一中国后,疆域辽阔,需要加强中央对全国的有效管辖和统治。
(3)根本目的是元朝统治者为加强对全国的统治而采取的。
3.行省制度的历史影响:
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统一,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方面得到保证,是中国行政制度的一大变革。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对于加强中央集权,特别是调整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行省制是古代郡县制的发展,是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成功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地方行政区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行省一词,源于金朝。金国因地方上战争的需要,设行尚书省以分任军民之事,非定制。元世祖时,开始设置中书省。中统、至元年间,在各地分置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后逐渐成为固定的地方行政机构,掌管辖内军政要务。行省制,就是在中央设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枢密院掌管军事,御史台负责监察;在地方设行中书省,行省设丞相一人,掌管全省军政大事。行省下设路、府、州、县。元朝在全国共设10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省、江西、湖广。而山东、山西、河北和内蒙古等地则称为“腹里”,由中书省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