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公积金断缴了有什么影响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公积金贷款之后公积金断了对于已经申请成功的公积金贷款是没有影响的,因为公积金贷款合同,一旦签订是不会轻易被终止的,只要贷款人每个月能按期还款,银行不会在乎你公积金账户里面到底有没有钱,个人公积金还有没有在继续缴纳。
公积金贷款之后辞职或公积金停止甚至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并且也是不会影响贷款利率的,只是贷款人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不过当连续断交三个月,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利解除公积金贷款合同或者执行商业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会先要责令交完欠下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
拒不缴存的话,就会被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 影响主要表现在这两个方面:
(1)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之后辞职或公积金停止甚至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并且也是不会影响贷款利率的,只是贷款人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不过当连续断交三个月,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利解除公积金贷款合同或者执行商业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会先要责令交完欠下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
拒不缴存的话,就会被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 影响主要表现在这两个方面:
(1)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