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 刑事诉讼法 案例题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甲、乙、丙共同盗窃多次,一审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判处甲有期徒刑5年,乙有期徒刑3年,丙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甲不服,以处刑太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甲、乙、丙共同盗窃多次,一审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判处甲有期徒刑5年,乙有期徒刑3年,丙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甲不服,以处刑太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甲、乙、丙判刑都偏轻,也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上没有错误,但量刑不当,故决定改判,改甲为有期徒刑10年,改乙为有期徒刑7年,改丙为有期徒刑5年,二审判决宣告后甲、乙、丙均表示不服。乙、丙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审理时不应当涉及判他们的问题,更不应改变一审法院对他们的判刑,因为他们的一审判决宣告时已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没有要求第二审法院重新审理他们的案件,甲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对其改判比原判重,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
问: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在程序上有何问题并说明理由。
2、乙丙的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
3、二审法院对甲改判比原判重是否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 展开
★甲、乙、丙共同盗窃多次,一审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判处甲有期徒刑5年,乙有期徒刑3年,丙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甲不服,以处刑太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甲、乙、丙判刑都偏轻,也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上没有错误,但量刑不当,故决定改判,改甲为有期徒刑10年,改乙为有期徒刑7年,改丙为有期徒刑5年,二审判决宣告后甲、乙、丙均表示不服。乙、丙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审理时不应当涉及判他们的问题,更不应改变一审法院对他们的判刑,因为他们的一审判决宣告时已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没有要求第二审法院重新审理他们的案件,甲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对其改判比原判重,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
问: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在程序上有何问题并说明理由。
2、乙丙的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
3、二审法院对甲改判比原判重是否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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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甲、乙、丙判刑都偏轻,也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 这里错了。 刑诉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2 不正确, 根据刑诉司法解释247条规定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3二审法院对甲改判比原判重没有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 根据刑诉第一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2 不正确, 根据刑诉司法解释247条规定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3二审法院对甲改判比原判重没有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 根据刑诉第一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2025-08-14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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