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两幼童窒息死亡,现在家属要求车主担责,你不觉得很无语吗?
确实无语至极,于理说不清,于情还是说不通。
广州的两位幼童是因为被关在汽车内,因为高温导致他们生理性脱水休克而死亡。造成这场悲剧的起因是幼童私自跑到他人的车中,车主在自己家中停放车辆,没有锁车门、大门,所以让幼童“有机可乘”,抱着好玩的心情跑到汽车内部嬉戏,没成想到不知如何打开车门,被活活热死。如果幼童家属想要车主为孩子的死亡担负责任,要求金钱赔偿,那是不是就认定车主在这场闹剧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加害者呢?就因为他把车子停放在了自己家中,就因为他没有及时锁住大门?
于其吹毛求疵地查找车主的错误,幼童的父母还不如承认这是一场因为意外事故。孩子年纪小,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不能为自己的行为担负必要的责任,所以监护人就需要为其承担,这场死亡造成的家庭伤痛,还请监护人父母独自承担,不要让无关受牵连的车主负担无厘头的责任。
根据车主本人述说,他是发现孩子死亡的第一目击者。从时间线上看,孩子从进车子到被发现已经超过了十几个小时,这段时间车主因为没有用车的需求根本不会去关心放在自家车位的汽车,正常人谁会没事去看看交通工具呢?但是令人疑中郑搜问的是,这段时间两位孩子的父母监护人竟然没有任何动作,既没有寻找孩子,也没有担心孩子而去派出所报案。这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才是导致孩子被困在车中得不到救援的真正原因吧。如果非要牵强地去追击车主没锁车门、每锁大门的错处,那也得彻底追究这两位孩子监护人失职的过错,毕竟惩罚不得一视同仁吗?就因为是孩子的父母就得网开一面,于理不合啊!
我国传统的民族文化,告诉我国“死者为大”,无论发卖历生什么事情,都得尊重已经逝去的故人。见证这场惨剧的人都为死去的两个孩子叹息,作为孩子父母,不应该第一时间料理后事,让一切归于平静吗?不要让网络传播侵扰了孩子的亡灵。可是他们竟然首先想到赔偿,被媒体关注之后,这才引爆了舆论场。在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任谁都会对幼童父母的处事方法感到气愤,因为他们显然更追求利益,简而言之,孩子的死亡没有换点实质性的金钱赔偿并不够回本!生命被金钱赔偿物化,“死者为大”的说法占据道德最高点,着实无语至极。
2名孩子,窒息在车内,家属要求车主担责!要求车主道歉!
问题分析:车在我自己家院停,你家孩子未经允许进入我家,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我的车内,我有什么责任?我为什么要道歉?
是车主陈某20日中午发现车内嫌运有2名孩子,发现时已无任何反应。陈某迅速报警。前一天傍晚,陈某将自己的车停在自家院内,因遥控钥匙有尺者则故障,不确定车门是否锁上了。经法医鉴定,2名孩子是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分析是2名男童自行进入未锁车门的车内,触碰了车内中控陵棚门锁,导致车门锁死。因年龄太小(一名5岁、一名4岁),不懂脱困。初步排除他杀。该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夏天的车内,如果不开空调,温度过高会致死;如果开空调,一氧化碳含量过高仍会致死。无论任何时候不要把孩子单独留在车内。
没有行为能力的孩子千万不要离开家长的视线。孩子安全无小事,父母责任大于天。
2名孩子家属要求车主担责!要求车主道歉!车主会怎么办?
大家对于这件事情都要炸锅了,大部分都在为车主鸣冤。认为车主无责!
男孩家属,你应该去告太阳去,为什么那么热?你也应该告汽车厂商,为什么生产不会自动检测车内有孩子?你也应该告自己,为什么生孩子?
车主也太惨了吧,谁来赔偿他的损失,车停的好好的,变凶车了,父母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没有教好小孩,出了问题就想让别人担责?如果在河里游泳,出事了,是不是要怪河里为什么有水?这确实值得思考!
大家怎么看这件事?车主应该担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