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是什么的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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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是以儒家法律思想为核心的文化系统。
法律儒家化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概念,是指法规法律偏向于儒学。所谓法律的儒家化,是指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儒家是起源于中国并同时影响及流传至其他周遭东亚地区国家的文化主流思想、哲理与宗教体系。脱胎自周朝礼乐传统,以仁、恕、诚、孝为核心价值,着重君子的品德修养,强调仁与礼相辅相成,重视五伦与家族伦理,提倡教化和仁政,抨击暴政,力图重建礼乐秩序,移风易俗,富于入世理想与人文主义精神。
孔子,儒家创建人,思想核心是“仁”和“礼”。提出“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政以德”,要求统治者体察民情,反对苛政和任意刑杀,提倡广泛的理解和体贴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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