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三年多了,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交社保,可以要求赔偿和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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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补偿,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补偿,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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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关的社保,你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三年多,公司一直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你交纳相关的社保,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补交的相关社保,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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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应该怎么要求赔偿?
追答
首先和老板进行沟通,要求公司补交三年来未交的社保。如果公司拒绝补交,则收集你在公司工作三年的相关证据包括工牌、人证、考勤表、工资条等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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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自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会保险处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3.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如果你不想工作了,还可以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N。
4.劳动合同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必须先申请仲裁,仲裁之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收集你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流水、工作证等等能够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会保险处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3.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如果你不想工作了,还可以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N。
4.劳动合同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必须先申请仲裁,仲裁之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收集你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流水、工作证等等能够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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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聘的时候有没有谈过这些,按道理一般入职的以后都会给你交各类保险,除非有特别说明。如果没有这些特别规定,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了,提出补交和赔偿是应该的,你最好去咨询下律师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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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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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具体的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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