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海运货代公司 她们公司销售黄雨欣通过老销售加我走海运,我这边也和对方核实了确认没问题,作为资深海运货代,立马发现货物问题,货值太低还是买单出口,我司拒绝出运,他们公司说客户会提货,加上我和他们老销售认识这么多年,还是给对方走了,明确告知对方目的港所有费用以及海运费退多少,多的用来抵扣目的港费用,客户接受不了这批货就不要发了,销售黄雨欣说国外确认了目的港费用没有问题,结果货物到港后,国外联系不上,客户也不提货,中间多次告知对方国外没有提货,尽快催促收货人提货,产生的费用:USD1922 截止7月5号包含仓储目的港费用加上销毁费,每天仓储费---USD6.65 / Day / cbm /w/m 4CBM
我打电话联系他们公司负责人17770892709,他们公司跟我讲他们公司没有这号人,走货之前我已经确认了对方是他们公司的销售,现如今他们公司销售把我这边联系电话微信全部拉黑,提单发货人抬头信息是南昌爱德华科技有限公司,已经让律师准备材料起诉个人追责公司。想听听广大网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