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过户时间,买房人乃中介公司经理的丈夫,该合同是否无效? 10
本人于2009年7月初在中介公司的引荐下拟将房屋出售,买房人当时称是为亲弟弟买房,因为弟弟在外地,且着急,所以当天即交付一万元定金,并与中介一同与我签订了所谓的购房合同,...
本人于2009年7月初在中介公司的引荐下拟将房屋出售,买房人当时称是为亲弟弟买房,因为弟弟在外地,且着急,所以当天即交付一万元定金,并与中介一同与我签订了所谓的购房合同,三方各执一份。因为发现合同中居然没有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仅要求甲方也就是我协助他们办理一个所谓的公证手续,其中也没有提到公证什么内容,后经我多方面了解,买房人根本就是编造事实,他就是中介公司老板的丈夫。请问这个合同是不是无效的?我怎样能避免交易中的风险?我因此不卖房的话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谢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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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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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约定你公正的应该是她代办她老公买房,你心中有什么疑问现在就向她提出来啊。她如果有鬼的话会暴露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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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签的购房意向书 没有规定过户日期吗? 如果规定了 可以无视此协议
定金你也不用退还 如果没有 那你只能心平气和的找中介理论 因为这是协议 只怪你签之前没有考虑好
定金你也不用退还 如果没有 那你只能心平气和的找中介理论 因为这是协议 只怪你签之前没有考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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