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需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吗

我和公司是从2008年2月22号签的合同.明天就要到期了.而且我也不想再续签了.我在百度上问了好多人.合同期满,需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吗?答案各不一样.然后我打电话给当... 我和公司是从2008年2月22号签的合同.明天就要到期了.而且我也不想再续签了.我在百度上问了好多人.合同期满,需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吗?答案各不一样.然后我打电话给当地劳动局.劳动局滴人也说不得大清楚.大概意思就是说你如果不想要赔偿金滴话.就不用提前一个月.如果你想要赔偿金就要提前一个月.我就跟他说我不想要赔偿金了.但是也有好多人说要提前一个月打报告滴.把我都弄昏了.我们公司现在马上又要从8小时制度改成12小时.我想问下这算不算是提高我们滴劳动力?算不算是公司违约`?不过这也不关我什么事了`因为我明天就想走`最主要滴问题还是想问下`我需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吗?今天我去跟领导说我明天要走`他直接叫我填员工辞职报告.那报告是提前一个月的意思.领导滴意思就是说让我签了后`下个月才走`但是我明天就要走`怎么办`到底要不要提前一个月`麻烦懂劳动法滴朋友详细说一说`谢谢了
我们公司给员工配了饭卡`我饭卡里有2000多块钱`必须要员工辞职的时候才会退钱`所以我才会关心这个问题`不然我直接走人了`哪需要这么麻烦`郁闷`还有就是员工滴衣服`我们整整发了差不多十件衣服`合同期满好像不扣衣服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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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越前进越孤单
推荐于2019-11-09 · TA获得超过5445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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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是不需要提前打报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章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如果不涉及人事档案调动,当天就可以自动辞职了。如需调动人事档案,就需要办理离职手续。

至于提前打报告的情况,是在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违约,且不想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可以做出的规避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章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注意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合同到期。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在前提是工作生产并不特殊,且劳动行政部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如果他要提高劳动时间从八小时提高到十二小时,不但违约而且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

kelvin1003
2010-02-21 · TA获得超过49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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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劳动关系就自然解除了,根本没有什么提前不提前的问题。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是合同期未满时才需要的。如果是你单位不愿意与你续约,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予你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以上年度12月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也应当配合你做好离职的手续,包括你饭卡的退费等问题。

具体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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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鱼谈历史
推荐于2019-08-28 · TA获得超过12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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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是否续签,而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规定,那么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合同到期后你只要通知用人单位不续签,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马上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没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你根本不需要打辞职报告,因为辞职报告是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你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才需要的,而你现在是劳动合同到期,根本不存在辞职的说法,只是合同到期不续签而自然终止劳动合同而已。用人单位不能扣工作服的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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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w1_notknow2
高粉答主

推荐于2017-09-19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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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是否续签,而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规定,那么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合同到期后你只要通知用人单位不续签,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马上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没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你根本不需要打辞职报告,因为辞职报告是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你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才需要的,而你现在是劳动合同到期,根本不存在辞职的说法,只是合同到期不续签而自然终止劳动合同而已。用人单位不能扣工作服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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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滥成瘾丿
推荐于2017-10-07 · 知道合伙人生活技巧行家
泛滥成瘾丿
知道合伙人生活技巧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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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是不需要的。

  1.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当在到期前一个月与你协商续签事宜,若决定到期不予续签,应当按照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给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正常而便捷的方式就是递交辞职报告和批准辞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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