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废除了一夫多妻,那姨太太们咋样了?
《春秋》:“女为人妾,妾,不娉也。”
谈论起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毫无疑问是一个男权至上的社会,无论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三从亦或者是贯穿了整个封建王朝历史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都代表着中国古代的女子的地位究竟有多么的低下。那个时候,很多有钱的富商都会娶几门小妾来显得自己实力雄厚。而在辛亥革命之后,尽管当时的政府极力宣扬一夫一妻制,然而情况却丝毫没有什么改变,人们口号该喊得喊,但是小妾仍旧是该娶得娶。
所以在民国的时候,人们仍然是该纳妾的纳妾,没有丝毫的改变,比如民国时期的大总统袁世凯,本人更是有着一位妻子和九位姨太太,当然了,这些姨太太其实就是所谓的妾罢了,地位非常的低。毕竟在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之下,就算曾经的皇帝,也仅仅只有一位正妻罢了,就是皇后。
对于普通人的婚姻而言,他们的妻子大部分都是遵循了“父母之命,媒之言”这样的规矩而定下来的,而小妾则是他们为了满足自身需求或者是妻子不能生育因此纳妾用来传宗接代罢了,所以说妻妾两者的地位可谓是相差巨大。
然而在1950年4月30日的时候,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其中更是特别强调废除了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明文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度,这样的作法则是在根本上断绝了男性多娶的现象。然而那么就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此之前那些娶了多个姨太太的那些人该怎么处理?那些姨太太们又该怎么办?说起他们的解决方案,真的是如今人们羡慕不已!
并不是在婚姻法颁布之后,这些姨太太们就被正妻赶出了家门,相反的是,政府也针对这种情况做了额外的补充,那就是在婚姻法颁布之前娶了姨太太的,假如这些姨太太们没有提出想要离婚的,那么他们之间就仍然有着婚姻关系,也就是说,这些人的一夫多妾的关系还可以维持下去,但是政府规定了不能够再娶新的人。
在1952年,广东省的妇联副主席古大存也明确的在历史遗留的重婚和纳妾问题上做出了指示,那就是婚姻法实行之后,政府不会强迫男方去抛弃自己的小妾,但是假如这些小妾们要离婚的话,政府应该立即准许,当然,假如女方没有要求分开,他们仍然可以像往常的关系生活下去。
然而尽管已经实行了婚姻法,但是还是有一部分地区仍然有着纳妾这样的陋习,比如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港澳台这些地区。比如前段时间的澳门赌王何鸿燊就有着四个老婆,而何鸿燊的解释则是因为自己的正妻常年卧病在床,所以娶了姨太太,而且更是声称自己当时娶姨太太的时候,澳门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还没有被废除,所以自己才娶的姨太太。
而港澳地区很多的富豪也常常把这个当作借口,明目张胆的纳妾娶小老婆,甚至于有的香港富豪更是在香港还没有回归祖国之前,竟然拿清朝时期的条例来作为反驳的依据,可谓是十分的嚣张。然而这些富豪在死后,他们的各个小老婆和自己的子嗣争夺瓜分财产也是让人看得津津有味,不过值得庆幸的就是,而我们已经废除了这种制度,不会再出现这种可笑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