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递交辞职报告后,直接走人了,该如何处理?
员工递交辞职报告后,直接走人了,该如何处理?可以按照旷工处理,适当罚款。大部分公司都是压一个月工资,可以以罚款名义进行处罚。理论上好说好散,适当罚款就可以,也不要做到太绝,毕竟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而且从本质上来看,虽然离职员工也有责任,但这种罚款一定是违反劳动法的。
员工提交辞职报告,未做交接离职,分为两个大的错误点。
1.未按公司规定办事,未履行合同规定条款。
公司既然规定了离职需要做交接,那就必须执行,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有权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甚至辞退。辞职的话,根据工种也有时间限制,比如普工提前15天打报告,办公室提前30天打报告等。
合同条款一定也有关于辞职的相关事宜,不交接离开,错误非常明显,违反合同,对员工非常不利。没合同的另说。
2.对公司造成一定危害,比如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这些都可以作为理由来对员工进行惩罚。
公司的管理,要按照章程办事,这对公司的有序发展有非常大的帮助,但是话又说回来,法外无外乎人情。
对于这么草率离开的人,可能他们已经不在乎那点工资了,即使在乎,少做处罚就把工资结算给人家吧,毕竟都是血汗钱。当然惩戒还是要有的,否则以后的公司如何管理?灵活掌握,适当处置。
员工递交辞职报告后,直接走人了,这种情况基本属于旷离,劳动者这样做不符合劳动合同的,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企业都会有相应的处罚,扣除部分奖金或绩效考核,还有满勤奖等等。因为劳动法相互保护,对企业和劳动者都有保护,员工离职需要给企业相应时间招新员工,新员工会有个时间过度,培训学习,关键岗位需要的时间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