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途中,房东要把房子租掉
我在宁波买了一套二手商品住房,订金在2011年1月4日支付了,接下来在1月14日办理了过户手续,并同时支付了首付,购房合同里写明余下金额办理银行商业贷款,最迟日期3月30...
我在宁波买了一套二手商品住房,订金在2011年1月4日支付了,接下来在1月14日办理了过户手续,并同时支付了首付,购房合同里写明余下金额办理银行商业贷款,最迟日期3月30日款清交房。因为我是第二套房了,需要支付1.1倍的利率,同时国家连续两次加息,考虑到这个情况,我决定不贷款了,由于我自己资金也要到3月下旬可以到位,余下的金额按照合同3月30日之前款清交房。现在房东得知我不贷款了,并与3月30日前款清,房东不同意了,并跟我说款清之前要把房子租给别人住,我想请教一下,1、合同上写贷款,但是实际上我没有贷款,在法律和规则里是否有区别? 2、在交易中途房东是否真的可以把房子租出去,或者交给他人使用?
展开
1个回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