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中世纪的欧洲教皇会成为最有权势的人?
公元400年前夕,基督教成了罗马帝国的主导宗教。神学在和哲学的冲突中拥有了通路权,哲学开始用来诠释神学。
另一方面,对现行法律的辩护出现了罗马法和自然法的二分。
自然法是绝对正确的法律,而罗马法则要诉诸自然法以确保其普遍有效性,实则上就是共相与殊相的关系。而罗马法是国王制定的,基督教会拥有诠释自然法的权力,因此出现了教皇和国王两个权力并治的局面。
欧洲的历史,从欧洲人自己的角度来看,应该是从他们毁灭一个剥削和奴役他们的邪恶帝国开始的,他们是解放了自己的人。
但是,他们却记录为一个帝国的覆灭,这样,就给他们自己披上了一层文明毁灭者的原罪色彩。
基督教对此自然是乐见其成的,从根子上踩低蛮族,也踩低罗马帝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谴责他们所有人。
而东罗的存在又阻挡了阿拉伯人的西进,使得阿拉伯势力只能从西班牙入侵,又保护了西欧,使他们可以慢慢同化。
这样,法属教皇作为当时唯一的城里人,就成为了名义上的天下精神领袖。
以教立国,权在教首。
查理的四处屠杀尽管建立了一时的霸权,但是法兰克的霸权最终变成了教皇的福利。教皇很得意的开除别人教籍,挥舞制裁大棒。亨利四世(好像是)为此要跪在雪地里祈求教皇原谅——成功以后,卷土重来,干哭了教皇。
英国则在与法国的对立中抛弃了教皇系统,建立了自己的教会系统,并且让英王直接当了教首。很多人不知道天主教还可以这样玩,对中国的三自教会大惊小怪,也不知道怎么信的教。
总的来说,作为一个政治工具,教皇并不趁手。英国突破了法国的框架,建立了自己的宗教系统,效果不错。后来其他地区也纷纷建立新的宗教系统,也就是新教,借以摆脱教皇的干涉,最终迎来了欧洲大解放。
再后来苏联阵营里一直异心很重的波兰就是天主教国家,深受境外影响,可见其负面影响还是很大的。
详情见下: 在中世纪,尤其是从5世纪到14世纪,大约有1000年左右的时间,世俗政权和基督教会是沆瀣一气,联合统治的:教会所争取的,首先是独立于世俗权力之外,然后是凌驾于它们之上,这种斗争可以说是中世纪历史的主要动力。如:教皇利奥三世给查理大帝的加冕,便被解释为天上的权力高于世俗权力的象征。而世俗政权则把攻占的一些地方授予教皇,为教皇的世俗权力奠定了基础,不过这样的后果是:世俗统治者最终对教皇的选举实行控制。罗马的教士和人民选出的教皇,必须得到皇帝的批准。总之,教会与世俗政权的权力随着掌权者的能力大小而互为消长。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基督教掌管世人的灵魂,以《圣经》为代表的基督教文化排斥了古希腊罗马文化占据了主导地位。除民间外,一切文化都带有宗教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