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改房过户与拆迁问题

父母双方共有两套房产,一套是父亲单位的房改房(已购公房),另一套是母亲单位的公房(母亲为承租人,面积小于43平米)。现在准备以赠与的方式将房改房过户给孩子,请问如果今后母... 父母双方共有两套房产,一套是父亲单位的房改房(已购公房),另一套是母亲单位的公房(母亲为承租人,面积小于43平米)。现在准备以赠与的方式将房改房过户给孩子,请问如果今后母亲单位的公租房要拆迁,是否还能按照《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享受43平米的补偿政策?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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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LIXIA
20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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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该房屋面积低于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以下简称最低套型面积标准),拆迁人应当按照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对其进行房屋安置或者换算成建筑面积43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对选择房屋安置的,最低套型面积标准之内的差价由拆迁人承担。超出最低套型面积标准的部分,由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结清差价后,安置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有。

  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范围内有两套或者两套以上住宅房屋,合并计算其面积仍达不到最低套型面积标准的,拆迁人应按照前款规定进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

  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范围外另有住房,合并计算其面积仍达不到最低套型面积标准,选择房屋安置时,合并计算后的面积与最低套型面积标准之间的差价由拆迁人承担;选择货币补偿时,按照建筑面积43平方米减去拆迁范围外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货币补偿金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不享受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待遇:
  (一)拆迁人通过向房管部门查询后证明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含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有其他产权登记的房屋或承租其他的公有房屋,以及有出售房改房行为的,其中有第三款情况的除外;
  (二)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区街道办事处出具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不在此居住证明的;
  (三)在拆迁范围内公示有异议的;
  (四)在拆迁冻结后通过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析产等行为造成被拆迁房屋面积不足最低套型面积标准的;
  (五)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已享受过前三款规定待遇的。
  总结一下上述说明和你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下即可!另外还要注意吗,目前的房屋安置43平方是按家庭来算的,如果你和你的父母还生活在一起,在一个户口上,那样你的家庭拥有房屋实际超出43平方,也不能享受43平米的补偿政策!
chenglin265
2011-03-02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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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的房子已经是房改房了(个人的房子),可以赠与给你,但你母亲的房子是公房,承租人是你母亲,产权人是单位,你没权利赠与你母亲的房子,单位对本房子有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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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e55c0l
2011-02-28 · TA获得超过166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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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房改房?其实就是使用权变产权的房子。
购买房改房后就变成上市房改房了。02年5月23日的是房改政策,也就是使用权买产权。跟办小土地证没什么关系,也没有所谓的大土地证,因为土地都在国土局手里。你购买房改房的时候得缴纳1%的土地出让金,这就是使用土地的费用,证不是没有,是在国土局,你手里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历史遗留问题,很正常,不影响你动迁,放心买吧,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是你的。
划拨土地确实没有年限,但是你交易的过程中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就变成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了,你滴明白?

参考资料: 百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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