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班倒工作制(12小时),是合法的吗?
法律分析:两班倒工作制是否违法,这个要具体岗位具体分析的,不能一概而论。
我国《劳动法》对工作时间规定有如下几种:
第一,法律对工作时间的规定。
法定的工作时间包括:标准工时、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二,最常见的标准工时规定。
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最少休息一天,每天加班不超1小时,特殊原因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大多数企业按此时间安排作息。
第三,综合工时制度。
对于铁路,邮电,航空,勘探等特殊行业,法律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经批准可以按月、季、年作为计算工时的周期,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即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不定时工作制。
企业的高管、推销行业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单位采取适当休息,确保生产任务完成,不定时工作制只要不是法定节假日就不算加班,该规定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中有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