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税局职务有局长、副局长、纪检监察组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审计师,还有各个正司长及副司长。
办公厅内设处室包括局长办公室(总值班室)、办公室、综合调研处、信息处、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督办一处、督办二处、绩效管理处、文秘处、保密处、信访处。
所得税内设处室包括综合处、企业所得税一处、企业所得税二处、企业所得税三处、个人所得税一处、个人所得税二处、个人所得税三处。
扩展资料
2008年6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于7月17日正式下发,新一轮国家税务总局及国税系统内设机构改革开始启动。这次机构改革主要设立了纳税服务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等部门。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税局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专栏
1、部级正职:三至四级;
2、部级副职:四至五级;
3、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4、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5、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6、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7、科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8、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9、科员:九至十四级;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扩展资料
职位分类通常是指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划分为若干种类和等级,以便对从事不同性质工作的人,用不同的要求和方法治理,对同类同级的人员用统一的标准治理,以实现人事治理的科学化,做到“适才适所”,劳动报酬公平合理等。
职位分类通常是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
2011-04-30
还有下设机构的各个正司长及副司长,如下:
1、办公厅;
2、政策法规司;
3、货物和劳务税司;
4、所得税司;
5、财产和行为税司;
6、国际税务司;
7、收入规划核算司;
8、纳税服务司;
9、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10、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11、稽查局;
12、财务管理司;
13、督察内审司;
14、人事司;
15、机关党委;
16、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17、监察局;
18、巡视工作办公室。
每个司局下面还设有多个处室,每个处室均有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科员等。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201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