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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务部公布,已开始实行出入境管理法执行令修订案,将向在韩国滞留两年以上的在外同胞中具备“一定条件”的人立刻赋予永住权。
“一定条件”是指:
1、收入达韩国人均国民收入(GNI)两倍以上,
2、60岁以上获得高于人均国民收入的年金,
3、交纳50万韩元以上财产税等。
另外,在韩国出生的华侨出国后回国,仍给予永住权。
法务部还计划:面向在韩国50万美元(约5亿韩元)以上,且雇用韩国国民5人以上的外国人立刻赋予永住权,无论滞留时间多久。至今为止,必须在韩国200万美元以上,且雇用5名以上国民才能获得永住权。
当然,找一个韩国配偶也是可以长期居住的。
“一定条件”是指:
1、收入达韩国人均国民收入(GNI)两倍以上,
2、60岁以上获得高于人均国民收入的年金,
3、交纳50万韩元以上财产税等。
另外,在韩国出生的华侨出国后回国,仍给予永住权。
法务部还计划:面向在韩国50万美元(约5亿韩元)以上,且雇用韩国国民5人以上的外国人立刻赋予永住权,无论滞留时间多久。至今为止,必须在韩国200万美元以上,且雇用5名以上国民才能获得永住权。
当然,找一个韩国配偶也是可以长期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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