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符合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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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符合的规定:公用建筑物照明试运行应连续24小时,民用建筑物照明连续远行8小时。并且每2小时做1次记录。照明灯具应以电源进户系统单独做记录,单位工程以照明灯具全部打开做好电压、电流状态。详尽之处翻阅。
建筑物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应包括低压配电系统的全部照明回路。试验时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投入运行,连续试运行期间检查线路及灯具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测试并记录试运行过程中的电压、电流等参数和运行状况(是否正常有无故障等)。
照明系统
是以提供照明为基础的系统,包括自然光照明系统、人工照明系统及二者结合构成的系统,是利用计算机、无线通讯数据传输、计算机智能化信息处理、扩频电力载波通讯技术及节能型电器控制等技术组成的分布式无线遥测、遥控、遥讯控制系统,实现照明应用的安全性、节能性、便利性、舒适性、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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