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关于消防喷淋头布置的疑惑
一、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7.1.3,“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00mm。” 那么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如果现场梁的高度较高,喷头在梁下布置时溅水盘与顶板距离无法满足此要求,则要把喷头改布置在梁边上? 二、根据规范的7.2.3条,“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
是否这种增设的喷头就不需要满足规范7.1.3中与顶板距离的要求了?
三、根据规范的6.1.3条,“湿式系统的喷头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型喷头。“而设计院设计的图纸说明是这样的:
现场施工单位也就按设计院的图纸做了,见下图:
是否设计院和施工单位都错了,应该按照规范把梁下方的喷头改成直立型喷头? 展开
首先,作为一个消防工程施工员,我很欣赏你的认真劲,所谓做事就怕认真。希望可以留下你的QQ,以后相互交流。
其次,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提下我的想法,仅作参考啊。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7.1.3规定的是溅水盘距离顶板的距离不大于三十公分,若是梁下则是小于10公分大于2.5公分。事实上在现场,若是上喷,溅水盘离顶板7-15公分,下喷则是20公分左右。当火灾发生时,热气上升顶板就相当于集热罩,喷头与顶板距离越近,温度越高,喷头的玻璃球就越容易爆裂。预警性和灭火及时性也能达到预期效果。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7.2.3条规定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
若是现场有通风管道超过120公分,风管下方出现火灾,烟和热气上升时,风管就像一把刀一样把热气分散,从而达不到顶板喷头的温度值,喷头无法破裂,达不到灭火报警的目的。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6.1.3条中设置直立型喷头,可以是上喷,也可以使下喷。在你的现场中,若是按照设计图纸是没有错误的 。但是施工单位可能在施工时发现实际距离与设计图纸有偏差,就进行了调整,但是应该设置集热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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