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一、例会制度
1、每次例会必须认真完成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的开展工作。
2、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二次视作缺席一次。
3、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为准(口头请假无效),两次请假作一次缺席两次缺席作自动退出处理。
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负担起责任。
2、值班人员必须正确登记值班情况表,以便主席团随时检查值班情况。
3、值班人员无理由不值班或找不到人者,如发现两次作自动退出处理。
三、对于工作态度的考核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3、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问题,使工作能圆满完成。
4、能经常向团总支老师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5、对学生会工作要有重大创新性、建设性的贡献。
四、对工作会议记录的考核
1、每次例会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内容充实。
2、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
3、会议记录要求每月上交一次,要由常委会检查。
五、工作计划的考核
1、各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
2、各部要求能够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本学期的工作。
3、工作计划要求合理、清楚、务实。
六、工作总结的考核
1、每学期末各部部长(副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
2、学生会全体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小结(述职报告)一份。
3、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不能废话连篇。
七、评分标准
以80分为基准分
(一)加分项:
l、学习成绩优秀,给予内部表扬。获一等奖学金者加 20分;二等奖学金者加 15分;三等奖学金者加 10分。
2、被评为“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及受院、系通报表扬的每 人次加 10分。被评为“文明宿舍”每次院级加 15分、系级加10分。
3、积极向学生会建议、申请、并成功组织开展活动者,每人次加5分。
4、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且得到院、系的肯定的(如:献爱心等),每人次加 10分。
5、勇于对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违纪或不良行为进行举报、揭发者,每人次加5分。
6、对于月全勤的成员,每月加5分。
(二)扣分项:
1、开会、值班及学生会开展集体活动、劳动等,无故缺席一次扣 10分;迟到一次扣3分;事假扣2分;公假、病假不扣分。(注:对于连续两次无故缺 勤的,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处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2、若有醉酒闹事、打架、考试作弊等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立即开除
3、被老师、学生反映行为不检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10分;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失职,受老师批评者,每人次扣5分。
4、现宿舍有违章用电的(如:电热棒、电饭炉等),发现一次扣5分;所在宿舍被评为“每月最差宿舍”者,每人次扣5分。
5、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欠交者,每人次扣10分。
6、学期综合测评低于班平均分者扣5分。
(三) 一个学期的考核分低于70分者,本学期末不能参与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低于60分者,写检讨书并贴于办公室内;低于50分者,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并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四)考核制度有学生会委员共同监督,由组织部执行。考核分每月公布于办公室内,学期末进行统计,给予批评或表扬。
(五)几点注意事项
1、各部门、各班团支部、各班级接到组织部、办公室的考核通知后,要积极配合组织部的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和不认真完成工作。
2、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学生干部以干部身份参与组织活动,就按干部标准考核,不分主要干部和次要干部。
3、在考核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干部资格,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4、档案和群众意见将作为干部在具体工作中成绩的重要考核依据。
八、其他
1 常委会将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出现违纪情况给予以记载并于 部长例会中进行通报。
2 常委会将严查各种考核、杜绝人情帐,以便公平、公正的完成各项工作。
加入学生会的意义:
参加学生会可以接触到很多校友,通过组织活动,可以锻炼自己的能力,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还可以结交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
推荐于2018-02-26
1、学生会自身建设
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使学生会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氛围。
2、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建设
能否使学生会组织真正起到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地服务学生,学生会干部的队伍的能力是考核的重点。
(1)、决策能力,考核学生会干部在组织活动时,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的能力。这是学生会干部领导素质的主要标志。
(2)、组织领导能力,考核学生会干部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队员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的能力。
(3)、宣传鼓动能力,考核学生会干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使自己的工作意图得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的能力。
(4)公关能力,考核学生会干部善于同学生交往,做学生的朋友,团结协作的能力。
(5)调研能力,考核学生会干部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不断改进学生会工作的能力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xx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七、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八、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好个人形象,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十、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学生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及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考核原则:
一、考核对象我院学生会所有干部、干事;干事在一学期内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无法参加的,取消考核资格;
二、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三、我们干部、成员品德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罚分为30分,按学期累计总分计分;
四、品德操行分高于100分者给予奖励,凡一学期内出现60分以下为留会察看,若低于50分者开除会籍;
五、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受团委、主席团监督;各部部长、干事考核由办公室负责执行。
六、考核时间为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学期学期末总结并公布考核情况;
七、考评结果公开张贴,并时时接受同学们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再议)
八、附考评表一张(再议);
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
考核内容:
考核制度由三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值班考核”、“活动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一)例会考核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二)值班考核
1、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值日的,一次扣该人1分
2、值日人员迟到、早退扣0.5分。
3、每学期迟到累计两次或缺席一次者,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席二次者,该同学本学期不具备评选先进个人资格,并在全体成员大会上作自我批评。(再议)
4、迟到累计四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一学期请假不能超过三次。(再议)
(注:值班考核由主席团直接监督)
(三)部门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扣5分;
2、凡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工作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2-5分。
4、对团委、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各部门内以以上同等情况处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四)其他综合考核
3、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一律自动退会;
4、例会或工作凡有需请假者必须事先向部长或者主席团请假,经部长或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离开;违者扣2分。
(五)嘉奖方面
1、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或学生会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主席团汇报,能及时与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1—5分;
3、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
4、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5、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6、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5分
7、主席、副主席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8、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9、非本人执勤的而帮助别人执勤者每次加2分;
10、学生委员会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月的工作实际,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投票评出前若干名,最多不超过3名。前3名依名次在基础分加4分。
注:各部门把每次评比的结果由办公室收集、处理。接受主席团和各部长的监督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积之后便得出个人学期考核总分,若总分低于50分者撤消其职务,低分者给予批评处分,高分者给予表扬,形成公平对比。同时本考核对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即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并报送学院团总支备案,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并学生干部鉴定表报送院学生会存入本人档案。
学期总分最高的部门在原给予先进个人名额基础上按本部们人数的20%多给予先进个人名额,最低的扣除20%的名额。
总分前3名在全体大会上表扬,最后一名点名批评,部长作自我检讨。
(二)、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奖罚分为30)
(四)、学生会考核工作由主席团、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上报团总支书记,配合做统计工作,考核中团总支、学生会互相监督。
(五)、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备注:每个月进行一次汇总。)
(六)、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七)、附考评表。
(八)、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生会干部考核由六部分组成:“思想考核”、“例会、执勤(班)考核”、“早操、团课考核”、“工作态度考核”、“大型活动布置会场情况考核”、“工作(活动)程序考核”。
(一)、思想考核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加2分。
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者加2分。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4、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二)、例会、值勤(班)考核标准:
1、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定于每周四下午6点在办公室召开例会。
2、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有事请假者一次扣0.5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次扣0.5分。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
4、学生会不管是值勤还是开例会必须配戴胸卡,若发现一次扣1分。
5、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人员请假,且把假条提前交回办公室,并作以记录。
6、在值勤期间若发现有突击事件没有及时向相关人员上报者一次扣2分。
7、学生会成员及干部晚自习在没有工作的前提下要求必须在本班上不能擅自离开教室(以去工作的名誉),若被发现且没有假条者一次扣5分。
(三)、早操、团课考核及标准:
1、必须按时出操,如果有事必须提前以书面的形式请假,如果在一周内有两次请假视为一次旷操;请假一次扣0.5分,一次旷操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2、团课,每周必须按时去讲,(按所分配的班级,不许私自调换,调换必须通过团总支副书记)则每次扣0.5分,团课的组织及其学生反映占1分,如有事必须提前请假。无故不组织上团课者每次扣2分。(团课内容必须准备充分,且结合实际)
(四)、工作态度的考核及标准:
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5分)
2、凡是我系团总支或学生会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有按时上交的一次扣5分,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和活动后一周内交回学生会办公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好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4、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非本部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一次扣2-4分。
6、在工作期间有勾心斗角者酌情扣5-10分。态度不端正者每次扣3-5分。
(五)、大型活动布置会场考核及标准:
1、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2、会场布置没有秩序或会场较乱者酌情扣2-5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1-5分。
3、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六)、工作(活动)程序考核及标准:
1、在工作中有想法或困难必须在例会上提出解决,不能私自解决,否则扣5分。
2、如果有活动必须在前一周例会上提出意见或想法,经过大会同意,且在下周例会上由主席宣布,将可实行活动计划,方可不能私自实行。经同意以后在本周内交回计划书,经团总支书记签字以后交回学生会办公室,方可实行,否则酌情扣10-15分。
(七)、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院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视情况加1-5分。
3、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5分。
4、团课、出操、例会或值勤全勤者各加5分。
5、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每次加3分。
6、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者,每次加3分。
7、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合理者加3分。
8、本职工作及其他工作完成较好者加2分。
测评方法:
学生会每学期期末测评一次,测评采用下列方式:
个人自评:
每个干部依照考核制度,结合自己近期的实际工作,对自己进行自评。
内部互评: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学期的实际工作,学生会干部互相评议。
负责人上评:
被测评人的上级负责人对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具体为:干部及主席团的负责人为系部老师)
注:办公室将各部门评比的结果进行汇总,报团总支书记进行统计、整理、得出测评结果。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低于60分者,上报团总支,高分给与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的重要依据,并在团总支备案。
(八)、附则:
1、各部门的考核见该部门的考核制度。
2、本制度实施期间,主席团、办公室、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