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三个月要离职,老板却说要等人招到了再走否则不支付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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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不合理的,如果你真的想走,他不给你工资,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去找相关的人员让他们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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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个地方工作首先就要签订劳动协议或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障自己和老板的合法权利免遭损害。这样来看,按合同或协议来解决问题,双方都会满意,也合情合理。如果你们没有签订合同或协议,你与老板就要协商解决离职问题,目的很明确,你的离职老板想不耽误工作为前提,而你是想不耽误找到新的工作。这种情况下就要互相妥协,互相为对方考虑,这样问题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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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三个月,要离职,老板却说要等到招到了人再走,否则不支付工资,其实他做的也是对的,因为他如果没有找到新的人顶替你,你走了,那么他的岗位就会空缺,空缺就会产生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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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看当时你入职的时候是怎么讲的?如果没讲的话,你可以和老板讲,如果你在规模大的公司给老板一个月的招人时间,如果在个人公司,你就给老板半个月的找人时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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