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姨二婚老公有一个女儿,他们两个后来因为一点事情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没有分开,男方身体不好,糖尿病什么的,后来得了脑梗,我二姨一直照顾他,到去世,他女儿都没有来照顾过她父亲,临终前在医院想见她说没时间,办丧事也都是我二姨办的,她来看了一眼什么都没说就离开了,过了五六年,她跑来起诉我二姨,要丧葬费抚恤金,还有社保,当年她父亲社保还有我二姨给交的钱,但是过去时间太久,那些证据都没有了,一审法院判反还给他女儿5万多,她又上诉,二审又判给她10万多,我觉得这个不合理啊,找的律师又很敷衍,并没有去给调证据,那无条件照顾他给他送终,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