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入账价值包含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吗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入账价值包含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二、说明
1、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所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2、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照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也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入账价值等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明细科目“成本”与“利息调整”的合计数(同向相加,异向相减)。
三、例:2×12 年1 月1 日,甲公司支付价款2 000 000 元(含交易费用)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C 公司同日发行的5 年期公司债券12 500 份,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2 500 000 元,票面年利率为4.72%,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即每年利息为118 000 元),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甲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3 该债券投资的实际利率为10%。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C 公司债券——成本 2 500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C 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5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