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几个问题,请注明法律依据!
2、王某是某市化工厂正式职工。2009年9月10日,厂里的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需要抢修,所有职工都需加班。王某对此不以为然,提出她的家远,家中小孩必须由她照顾。并提出根据国...
2 、王某是某市化工厂正式职工。2009年9月10日,厂里的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需要抢修,所有职工都需加班。王某对此不以为然,提出她的家远,家中小孩必须由她照顾。并提出根据国家规定,加班需征得本人同意。但事实上,王某家距厂骑自行车只需25分钟,,且小孩已满13岁。化工厂指出,王某的岗位职责与抢修有关,不参加加班将影响整个抢修。最终王某仍坚持未加班。经研究,厂方给予王某扣发半年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的处罚。王某不服,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予以公正裁决。
请问: 该厂要求王某加班的做法是否合法?(5分)为什么?(15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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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好汪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码袜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迟宽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中化工厂因生产设备发生故障要求王某加班的做法是合法的,并且王某拒绝加班的理由与现实情况不符,但是厂方对王某处罚,需经过工厂工会同意,王某对处罚不满提出申诉,仲裁是否处罚过当。
《劳动法》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迟宽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中化工厂因生产设备发生故障要求王某加班的做法是合法的,并且王某拒绝加班的理由与现实情况不符,但是厂方对王某处罚,需经过工厂工会同意,王某对处罚不满提出申诉,仲裁是否处罚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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