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问题
刚与一个民营企业签了一份合同,但是工资之前口头说好了,劳动合同上工资和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是空白,但由于公司老板我也算认识,也不好说什么,这样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该怎样维...
刚与一个民营企业签了一份合同,但是工资之前口头说好了,劳动合同上工资和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是空白,但由于公司老板我也算认识,也不好说什么,这样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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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可知,楼主提到的合同缺乏必备条款,可以说该合同的效力还属于未定.楼主应当尽快达成补充协议或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可知,楼主提到的合同缺乏必备条款,可以说该合同的效力还属于未定.楼主应当尽快达成补充协议或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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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的途径应该把合同送到劳动部门备案后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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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劳动合同你签字了没有,签了摁了手印就是有效的,不管里头写了什么,就是它里面写给你每天50元那也都是有法律效率的。
同时在好的人也可以会骗你,自己也要一份劳动合同吧,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的,自己一份老板一份的。去要你那份,有问题的时候也好有个依据呀!
要不然现在虽然好,到以后不好的时候,你什么都没有,他想怎么算你的工资都可以,因为劳动合同在他那里,他只要不写待遇,就是可以随便修改的
同时劳动合同如果部分出现无效是不耽误整体合同的约束的
同时在好的人也可以会骗你,自己也要一份劳动合同吧,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的,自己一份老板一份的。去要你那份,有问题的时候也好有个依据呀!
要不然现在虽然好,到以后不好的时候,你什么都没有,他想怎么算你的工资都可以,因为劳动合同在他那里,他只要不写待遇,就是可以随便修改的
同时劳动合同如果部分出现无效是不耽误整体合同的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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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有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你们的企业制定的劳动合同属于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即制定不全的部分合同是无效,其余如果是按规定制定的,部分有效。无效的部分可以参照法律依然是受保护的。你可以向企业提出重新签订有效的合动合同。如企业不愿意重新签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有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你们的企业制定的劳动合同属于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即制定不全的部分合同是无效,其余如果是按规定制定的,部分有效。无效的部分可以参照法律依然是受保护的。你可以向企业提出重新签订有效的合动合同。如企业不愿意重新签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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