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法>>问题,请法律界朋友帮帮忙啊~~~急急急!!
我一个朋友最近因下班时间外出安装空调因意外摔死了,公司以下班时间不以赔偿,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追究公司“不给员工买人身意外保险”来要求公司进行赔付呢??如果能那么胜算有多少~...
我一个朋友最近因下班时间外出安装空调因意外摔死了,公司以下班时间不以赔偿,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追究公司“不给员工买人身意外保险”来要求公司进行赔付呢??如果能那么胜算有多少~~~真诚希望能帮帮我,请提供下相关的法律、法规!!谢谢……
谢谢各位的积极回答~~~
补充一下:他是在下班时间做自己的事情,我们也不想他原来公司认定为工伤,只是想:他从事的高危行业工作,国家有关法规是否规定这些行业应该为员工购卖"意外保险"这一条!!这是否属于法律的一个空白~~~我们可否以这条起诉他原来的公司呢?? 展开
谢谢各位的积极回答~~~
补充一下:他是在下班时间做自己的事情,我们也不想他原来公司认定为工伤,只是想:他从事的高危行业工作,国家有关法规是否规定这些行业应该为员工购卖"意外保险"这一条!!这是否属于法律的一个空白~~~我们可否以这条起诉他原来的公司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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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等25项新法规元旦起实施
三大传统节日也放假、劳务派遣工将同工同酬、工作满一年可带薪休假、招工时工资不许“面议”、工资福利可在税前扣除……2008年1月1日起,将有25项新法规开始实施,它涉及人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政策法规将给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劳务派遣工将同工同酬
内容:《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合同解除与终止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明确了合同内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规定了企业不与员工签合同将赔付双倍工资,劳务派遣工应与其他员工同工同酬等。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相关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法》以开始实施,但部分企业采取提前裁员等“疑似”规避新法的行为,早已是公众热议的话题。专家提示,只要存在事实连续的劳动关系,企业提出的“工龄重新计算”等说法均无效。
市民点评:
合肥某公司法律顾问:是共同发展还是相互敌对?员工和企业心中都有杆秤。目前,网络上有不少关于新劳动合同法存在漏洞的讨论,这令很多打工仔忧心。不过,他相信法律会慢慢完善,企业的用工行为会得到更加严格规定。
工作满一年可带薪休假
内容:《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除少数情况外,单位应保证职工享受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相关条款:《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影响:带薪休假制度的确立,让职工有了更多休息的时间,与新“放假办法”的结合,也可以缓解往年“黄金周”的拥挤现象。
市民点评:
芜湖房地产公司张先生:带薪休假,确实很好,工作一年,可以有个出门度假的休息机会。不过,有时候公司事情总是很多,一是自己根本无法脱身,二是公司如果不答应员工休假请求,自己也不好过多向公司要求,以免得罪公司,丢了饭碗。《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很人性化,这不仅需要政府行政部门加强监管,更重要的是企业重视对员工的带薪休假制度。
工资福利可在税前扣除
内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合二为一,减轻了内资企业的上缴税率。同时,在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等方面,税前扣除的基础扩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相关条款: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三大传统节日也放假、劳务派遣工将同工同酬、工作满一年可带薪休假、招工时工资不许“面议”、工资福利可在税前扣除……2008年1月1日起,将有25项新法规开始实施,它涉及人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政策法规将给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劳务派遣工将同工同酬
内容:《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合同解除与终止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明确了合同内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规定了企业不与员工签合同将赔付双倍工资,劳务派遣工应与其他员工同工同酬等。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相关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法》以开始实施,但部分企业采取提前裁员等“疑似”规避新法的行为,早已是公众热议的话题。专家提示,只要存在事实连续的劳动关系,企业提出的“工龄重新计算”等说法均无效。
市民点评:
合肥某公司法律顾问:是共同发展还是相互敌对?员工和企业心中都有杆秤。目前,网络上有不少关于新劳动合同法存在漏洞的讨论,这令很多打工仔忧心。不过,他相信法律会慢慢完善,企业的用工行为会得到更加严格规定。
工作满一年可带薪休假
内容:《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除少数情况外,单位应保证职工享受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相关条款:《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影响:带薪休假制度的确立,让职工有了更多休息的时间,与新“放假办法”的结合,也可以缓解往年“黄金周”的拥挤现象。
市民点评:
芜湖房地产公司张先生:带薪休假,确实很好,工作一年,可以有个出门度假的休息机会。不过,有时候公司事情总是很多,一是自己根本无法脱身,二是公司如果不答应员工休假请求,自己也不好过多向公司要求,以免得罪公司,丢了饭碗。《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很人性化,这不仅需要政府行政部门加强监管,更重要的是企业重视对员工的带薪休假制度。
工资福利可在税前扣除
内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合二为一,减轻了内资企业的上缴税率。同时,在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等方面,税前扣除的基础扩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相关条款: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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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规定强制保险。我国现行的强制保险险种主要有:《海洋环境保险法》规定的强制油污染民事责任保险、《煤炭法》规定的强制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建筑法》规定的强制危险作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船舶强制保险、《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旅客旅游意外保险、《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等。其中,既有责任强制保险又有意外伤害强制保险。
但是,这些法律法规有的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或者规定了企业的行政责任,但没有规定民事责任。所以,你不可能通过强制保险来追究企业责任获得民事赔偿。
如果想获得赔偿,只能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找受益人或者临时帮工的雇主要赔偿。
但是,这些法律法规有的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或者规定了企业的行政责任,但没有规定民事责任。所以,你不可能通过强制保险来追究企业责任获得民事赔偿。
如果想获得赔偿,只能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找受益人或者临时帮工的雇主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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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若协商不成,请求劳动仲裁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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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楼上的,他是下班时间因装空调而意外摔死并非在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也并非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怎么能属于工伤呢?jiekei1980 ,你给的提示太少,他去装空调是由公司安排的还是纯属个人行为呢?这个问题请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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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企业必须给高危险行业的从业人员上意外保险。如果想得到赔偿,只能想办法将这起事故认定为工伤。虽然根据你说的情况来看,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但我认为还是有胜算的可能的,毕竟外出安装空调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另外个人和企业打官司,执法者应该更偏向于弱势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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