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是否合理,个人可以要求补偿吗?
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是否合理,个人可以要求补偿吗?
自己工作企业,并没有全额缴纳社保,是否可行一个人能规定进行补偿吗?这个问题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出现在了企业单位,而且是出现在了2019年社保税改以前,是常见的一个状况。为何公司会有这样的一种情况呢,显然并没有全额缴纳社保,它能够选择一个最低水平来缴纳社保,这样的事情就可以减轻企业的人力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利润。
大家回过头来,换一个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假设你是一个老板,你是一个企业管理者。那么是不是也会煞费苦心想尽办法增加自己的经营利润,使自己赚很多钱?因此很多创业者便会打这个人力成本的主意,在缴纳社保层面,虽说他认真履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正常的去为员工缴纳社保,但在社保税改之前的确有许多企业单位会依据最低水平,其实就是60%乃至40%来缴纳社保数量。
在实际案件中,发生补交的情况是很罕见的,似乎是屈指可数。但是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未明确实行社保税改动的规定,那样也确实存在。他也许运用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来进行缴纳社保,换句话说索性在创建薪水层面,一部分以现金派发,就真可以躲避社保交费问题。所以诸多这种征兆,大家绝对是有权要求企业去进行全额交纳。
那我们最好的选择,还是得通过各种社保的劳动监察部门,去进行检举和突发事件处理。只要你自己可以提供高效的证实,你是这一家企业的职工,而且在缴纳社保的过程当中都没有全额去缴纳社保,那可以给予一系列的证实,例如你全额薪水,包含你社保缴费基数,包含你劳动合同书等有关的相关证明,那样就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开展检举,最后获得劳动监察部门的肯定以后,随后有权要求企业单位提升对应的社保缴费基数,以达到自身最期待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