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专业人士一个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请教HR或者法律专业人士一个关于劳动法的问题发信站:水木社区(SunFeb810:22:102009),站内首先援引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 请教HR或者法律专业人士一个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Feb 8 10:22:10 2009), 站内

首先援引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有事实劳动关系。

问题:
1。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相关的法规将“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为“事实劳动合同”?

2。当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而员工想要继续留在单位工作时,有没有权利按照四十八条提出这种留任要求?
谢谢蔡仲翰律师的解答,在这里补充一下资料:员工工作5个多月,已过约定的3个月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没有提出任何理由,事实上是因为员工提出按劳动法作出相关赔偿,但用人单位不同意,最后无法协商一致,于是将员工扫地出门。

在这种情况下四十八条是否适用呢?理论上来说员工能不能根据它提出留任要求呢?
展开
 我来答
创作者DH73l9dh1913AL
高粉答主

2009-02-08 · 律师
创作者DH73l9dh1913AL
采纳数:23959 获赞数:83869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超过试用期,就说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当然应该赔偿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2020-09-09 广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提供
蔡仲翰
2009-02-08 · TA获得超过5730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4996
采纳率:50%
帮助的人:5354万
展开全部
1、事实劳动关系并非法律用语,也不存在说什么事实劳动合同。通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有证据表明员工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例如打卡记录、领取工资等证据,那么可以认定员工和用人单位间存在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要综合实际情况判断,例如员工是否还处在所谓的试用期,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有正当理由等等。并不好直接下一个结论。所以,你的情况建议向当地律师做个全面咨询为妥。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百度网友692777494
2009-02-11 · TA获得超过162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41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5.1万
展开全部
人单位未与劳动者书面订立劳动合同又实际用工的称为“事实劳动关系”,与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样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保护,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08年2月1日起,享受双倍工资,至用人单位与其书面订立劳动合同时止。

员工可以依据四十八条提出仲裁标的 “要求继续留任现公司“,而且肯定仲裁成功,问题是这样留下来日子及不太好过了,所以可以仲裁庭上和公司协商解决
看看能不能多赔付一点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31...3@qq.com
2009-02-08 · 超过4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85
采纳率:0%
帮助的人:60万
展开全部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难以行得通的。
你还是要求双倍工资吧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laobian1218
推荐于2016-05-22 · 超过44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9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99.4万
展开全部
1、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书面订立劳动合同又实际用工的,法律上称为“事实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只有未订立劳动合同,才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无“事实劳动合同”概念。与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样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保护,并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08年2月1日起,享受双倍工资,至用人单位与其书面订立劳动合同时止。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出任何理由”法律上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行使《劳动合同法》第48条赋予的权利,提出留任要求。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4)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