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的修理厂接到某保险公司出险的牵引车车头,该事故车1月初拉进车间维修,当时就报保险定损-保险拍照----车辆拆解-----列定损清单-----由于该事故车不是我们主要修理品牌,保险公司压价很低,我公司不愿意出配件,还有车主跟保险公司意见不统一,对于是否更换驾驶楼壳存在争议,停工很久,保险公司最后和车主商量后决定只切割修复驾驶楼,保险直供配件。期间该保险公司所直供的配件商配件根本没有及时发到修理厂,直到喷漆的时候还在发小件的配件来。有物流单作证。在维修期间车主多次到修理厂看维修进度,对于我们维修结果非常不满意,屡次叫停还骂我们跟我们员工争吵,让我们不要修了,每次停工都要找保险来跟我们理论,工期不断暂停,直到修好都半年了,车主不仅不在保险赔偿书签字,让保险公司无法转几千的维修工时费到账。后面一直诉状把修理厂告了,本来我们觉得修理厂只出人工,又不是修理厂自己出配件,保险公司直供的配件什么时候到,我们就什么时候装,没有想到一审我们输了要赔偿停运损失,说保险公司只需赔偿修理费,修理厂承担停运损失,说是我们拖延维修。书记还叫我们找配件商赔偿,我当时想配件商关我什么事情,这是保险直供啊,为了这四五千的工时费,竟然要搭上十几万的停运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