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公司目前是2个自然人持股,注册资本实缴500万,未分配利润2000万,我老板现在想把2个自然人股东换成他们两个新成立的一家有限公司100%持股,目前我们想到了一个方案,不知道可不可行,或者有没有哪位老师帮忙指点一下,谢谢。
我们想到的方案是,让新成立的有限公司认缴增资4500万到原先的主体公司,原先2名自然人股份被动稀释到10%,然后再有这个有限公司把原先的2个自然人股份的10%以最低净资产转让,即700万收购,我们共需缴纳个税:(700万-500万)*20%=40万。
不知道我们以上思路可不可行,或者有没有更加安全可行的方案,请求各位老师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