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之前在一个商场当店员,然后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没给我交过保险,后来就让我到一个品牌当促销员,品牌方给我交的保险和签的合同,工资交店里,店里再克扣一部分发给我,然后品牌方有一些商品有激励,我就用我媳妇的账号报的销量,把激励提现留给自己了,这个激励就是应该品牌方谁销售就给谁的,现在店里就是想要这个激励,我也不想再把工资交给卖场了,但是店里不同意,还想要我的工资和激励,一开始去品牌方入职的时候跟店里只是口头上说去品牌方了,没有书面说明,现在这种情况如果店里要我的工资和激励合法么?店里还有各种负激励,完不成还要罚钱,合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