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做电子器材业务销售的,任职的公司之前是电子器材行业,经营状况欠佳。近期,公司准备转行,加盟某个品牌的餐饮行业,遂要求我朋友转岗从事门店推广或餐饮销售工作。
朋友当初入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有效期两年,将于2024年2月份到期。合同内并未写明具体的工作部门和职务,只是含糊地写着“销售工作”,但公司给他印制的名片上,注明了公司名称和个人职务(珠海区客户经理)。
然而关键的一点,合同里有一条款注明:经营期间,公司可以随时单方面对员工进行换岗,调岗,员工须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拒绝。
如今,公司转行了,我朋友还会受到合同内转岗条款的束缚吗?可否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拒绝转岗要求?